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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明长期假冒国家领导人胞弟违法乱纪十大事件

2019年12月16日 20:37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杨晓明长期假冒胞弟违法乱纪

伙同妻子何瑷麟多次倒卖国家重点工程和

民生工程的十大事件

杨晓明,男(身份证号码 3101061961120500150,身份证号码属地为上海市静安区);何瑷麟,女(身份证号码530127197205054522,身份证号码属地为省昆明市嵩明县),双方无法律登记,事实婚姻,育有一女。

杨晓明自 2016 年开始以假冒国家领导人(杨*渡)胞弟的名义大肆干预数以几十亿、上百亿计算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以及边远贫困地区的民生工程项目。最初以投资人的身份介入,随着金钱的诱惑逐渐演变成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利用国家领导同志的影响力大肆敛财,事态越演越烈,已严重扰乱政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

据杨晓明身边可靠工作人员透露,杨晓明假冒国家领导人(杨*渡)胞弟,大肆敛财、违法乱纪,伙同妻子何瑷麟倒卖国家重点和民生工程项目,其中典型的十大事件如下:

事件一:湖北省伍家岗跨长江大桥项目(总投资42亿元)——杨晓明通过权钱交易拿到4亿元的工程量

湖北省伍家岗跨长江大桥项目,于 2016 年 11 月由中建三局、中建股份、中交二航局组联合体中标,总投资 42 亿。杨晓明到湖北,通过谎言欺骗手段,在幕后非法操纵,使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杨晓明要求中建三局投资发展公司在中标后需给他相应工程量由其分配(最终约有 4 亿工程量由其指定)。杨晓明并未投资该项目也并非联合体各方单位领导但最后却能得到如此庞大的工程量的分配权,这是因为杨晓明利用假冒国家领导人家属操纵项目帮助中建三局中标该项目,而这 4 亿的工程量便是事成之后的权钱交易。

事件二:昆明市春雨路金马路综合管廊PPP项目(总投资42亿元)——杨何二次倒卖国家民生工程项目,获利几千万并非法囚禁他人

云南省昆明市春雨路金马路综合管廊 PPP 项目,于 2017 年 1月中标,总投资 42 亿元。杨晓明用其实际控制的上海殷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十九冶签署了 30%工程量分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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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中标后由杨晓明的妻子何瑷麟将该项目倒卖给和义、马发军二人,并与二人签署转包协议(项目中标前也签署过一次)。从 2016 年 8 月至 2017年 3 月,和义以及原配偶周雯、马发军通过个人账户共计转账约 600 万给何瑷麟,供其夫妻二人消费(以上转账记录在该二人 2017 年 5 月报请昆明市政府、纪委、云南省纪委等部门的举报材料中均有记录)。

2017 年 3 月,杨晓明认为和义、马发军二人实力不够,在二人的队伍已正常施工五个月且不知情的情况下再度引进陈某等人进入该项目,随即将和义、马发军清退出局,并告诉所有人他们没有收过和义、马发军一分钱。

之后陈某等人开始介入该项目并与何瑷麟签署了合作协议,并承诺将 8%的工程量作为杨晓明、何瑷麟的收益。与此同时杨晓明要求陈某等人以个人借款的名义借给他 1000 万元(实际前后共借 3773 万元)用于配合项目的资本金出资,于是陈某等人陆续将款项汇至何瑷麟的指定账户(其女儿何雨桐账户)。然而最终大量资金并未投资于春雨路的资本金出资,而是用于夫妻二人购买位于贵阳中铁公司开发的别墅,并放于他们的女儿何雨桐名下。

此后中国十九冶反复催促资本金出资,陈某等人又以完成项目的大局为重,再度打款 3000 万至何瑷麟以及中科新吉账户(原安吉乐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何瑷麟控制的公司),完成了 3000 万的资本金出资推动了整个项目的前进。

而在此期间马发军、和义二人多次来公司索要他们给何瑷麟的款项,并实名举报杨晓明、何瑷麟。

和义、马发军实名举报至今未收到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并且和义、周雯在一次上门讨债的时被何瑷麟非法拘禁(据了解是被何瑷麟安排的绰号小绵羊的社会闲散人员囚禁),至今两人杳无音讯,再未出现。

事件三:贵州省贵阳市项目——杨晓明通过中铁总公司调离项目负责人

2017 年杨晓明在贵阳的原上海殷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中标后因杨晓明方无法完成所持股份相对应的出资,导致该项目融资不到位无法推进,后期由中铁方全部回购其股份。由于杨晓明不满其股份被回购之事,便找到中铁总公司董事长李长进状告中铁二局副总经理袁阳(该项目中铁方负责人)配合不利及之前袁阳所说的收益和后期再度测算的收益不一致。最终袁阳被调离去了福建。

事件四:浙江省台州路桥游艇小镇项目(总投资 36 亿)——杨晓明索收中建一局协调费2000万元

2017 年 9 月,杨晓明与中建一局浙江公司总经理祝建刚对接关于浙江省台州路桥游艇小镇项目(总投资 36 亿)的投融资方案以及协调推进项目进度,并暗示前期关系他已经搞定。期间杨晓明多次以国家领导人家属的名义协调中国建筑总公司的各级关系为该项目在公司内部的上会通过开具绿灯,多次致电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官庆,并要求其得力手下与当时投资部总经理田威见面共商项目投融资方面及项目过会的事情。最后中建一局以总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中标该项目。

项目中标后直至在 2018 年中旬杨晓明在该项目中要求中建一局祝建刚给其协调费 2000 万,于 2018年春节前收受 400 万,春节后再度收受 400 万,以上款项转账到其个人尾号为5188 的建行银行卡中,其余款项不知情。

事件五 :湖北省武汉市黄孝河机场河水治理项目——杨晓明让谁中标谁就中标!

2017 年末开始杨晓明的行为越来越猖狂,到处谎称宣扬其为某国家领导人胞弟的身份,经常利用所谓的身份背景电话恐吓他人,并通过各种朋友的介绍会见了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武汉市长周先旺,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继续暗示其身份。

2018 年初杨晓明染指武汉市黄孝河机场河水治理项目,并告知公司员工已经同周先旺市长协商好该项目,最后会让中建三局中标,且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领导打好了招呼。

杨晓明通过把该项目的工程提前许诺给武汉的陶某,并以此作为抵押,向陶某借款约3000万,并要求后期待项目落实后用收益抵扣他的欠款,除抵扣的欠款外还需再给他缴纳相当数额资金(具体数字不详),其建行 5188 卡号长期存在多笔数额的资金进入。

杨晓明公然宣称——他让谁中标谁就中标。他通过各种暗示,运用了他的“力量”让各级政府领导、央企领导信以为真,帮助其实现了“让谁中标谁就中标”的目的。

事件六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市政大道项目(总包非投资类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50 亿)——杨晓明外包工程获利4000 万元

2018 年 10 月,杨晓明染指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市政大道项目的投融资工作,同中冶南方李亮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对接。杨晓明要求中冶南方由其负责 40%的工程量分配,并已提前找到外部工程队伍。杨晓明与其在该项目中的合伙人谌平共收受工程队伍(提前将工程指定给这些工程队伍)约 6000 万的报酬,其中杨晓明个人收取 4000 万,款项陆续转入其个人账户以及上海殷库资产管理公司账户。

事件七 :贵州省贵阳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约 110 亿)——百亿工程杨晓明要求停工就得停!

2018 年 11 月,杨晓明使用惯用伎俩插手中国中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相关人员(中铁二局副总经理王声扬、贵阳分公司总经理陈某),并对其说他已经帮助中国中铁拿下了贵阳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约 110 亿,最终确由中铁中标该项目。杨晓明无力出资,要求直接参与工程分配。

后来中铁二局接到杨晓明的电话要求停止对三号线的施工,并由中铁二局总经理王广钟通知二局一公司打电话给施工方负责人何某要求立即停止并退出工程施工,何某多次劝说仍然无果。且中铁二局副总经理王声扬称其只听命于杨晓明的命令必须立即暂停工程,就此贵阳市重点市政项目竟在杨晓明这一毫无关系人员的指挥下停滞不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事件八: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许雷挪用5000万公款给杨晓明——2019年12月许雷被逮捕!

2019年5月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期间许雷第一坦白的事件便是他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账户挪用5000万借给杨晓明(杨晓明则承诺保他政治前途平步青云,如若遇纪检调查也会保他安全),许雷则以此事向纪检同志表示他与国家领导人之间的‘铁关系’展示其背后的大靠山并以此威胁纪检干部。但最终许雷被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许雷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事件九:2019年杨晓明承诺帮助中建三局揽下40亿的项目

杨晓明与 2019 年 10 月 与中建三局董事长陈华元以及中建三局基础设施公司董事长杨庭友会面,承诺 10 月 25 日让杨庭友会见深圳市某政府平台公司董事长,并承诺帮助其承揽约 40 亿的项目(施工总包非投资类)。具体情况可见中建三局内部出访记录以及基础公司深圳会面的项目记录。

事件十:云南省普洱市的景谷县至宁洱县高速公路项目——杨晓明妻子何瑷麟挪走该项目4000万打赏抖音、映客男主播

杨晓明何瑷麟夫妇染指云南省普洱市的景谷县至宁洱县高速公路项目,该项目地处贫困省份,地方财政薄弱,(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中标, 2019 年 8 月项目公司在普洱市成立)。

2019 年 8 月,何瑷麟挪用公司款项用于抖音、映客平台打赏男主播前后近 4000 万元。

2019年9月17日杨晓明、何瑷麟带领束俊睿、龚凡等一行人来到普洱的项目公司,杨晓明以上海殷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普洱宁景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在法律层面项目公司与上海殷库、杨晓明并无任何关系)面见项目公司执行总经理赵振玢、指挥长杨超, 并表示项目公司一切事宜现在起将暂停推进,并致电中建三局董事长陈华元让其配合叫停(中建三局是本项目的股东方和项目工程总承包方),据传其同时让中建三局总会计师杨红亮帮助其在三局内部宣传其影响力和能耐非常非常大,甚至能帮助中建八局在纪委捞人,想通过杨红亮的宣传让三局各级领导都忌惮他的权威以便配合处理普洱事务。于 9 月 20 日其让云南一诚律师事务所发函至项目公司要求每件事宜都需要龚凡(非项目公司员工和股东方员工)同意才能进行,此后云南省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处于停止状态。

不仅如此,杨晓明在云南曾大肆向别人宣扬他是接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授权来处理云南的事务。多番会见与本项目相关的云南省政府领导和企业领导, 其中威胁辱骂参与本项目的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股东之一) 董事长段文泉及其下属。

除此之外杨晓明还企图把相关资金不到位等责任推给前期的工作团队以掩盖何瑷麟挪用公款的事实,然而全体员工均知晓项目公司的账户一直是由何瑷麟掌管,财务人员也只听令于何瑷麟,除她之外无一人能动用公司账户。

目前杨晓明利用其所谓的影响力伙同中建三局使得普洱项目公司已停止运营,被挪用的投资人资金也拒不退还。且近期,杨晓明、何瑷麟已在外秘密二次倒卖普洱项目的工程,如不及时阻止又将会让昆明春雨路事件故伎重演,投资人的血汗钱将会付诸东流。

杨晓明长期假冒国家领导人家属操纵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收取巨额好处费,非法多次倒卖工程,导致投资人损失惨重、甚至家破人亡,这些都已成事实,杨晓明的犯罪证据确凿!如若此等违法乱纪、公开挑衅法律,假冒乱用公权,从国家重点工程和边远贫困地区民生工程大肆敛财,让是非颠倒、正义申诉无门的人,还能继续逍遥法外的话,那就是让国家法律变成了摆设!那将是对法治精神的亵渎!呼吁彻查杨晓明、何瑷麟二人的犯罪事实,还社会以公平,还人民以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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