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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黑老大”张加爱犯十宗罪,一审被判死刑

2019年12月18日 11:25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12月1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依法对张加爱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加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制造毒品罪,行贿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柳州中院院长文秋德当庭宣判:张加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广西柳州“黑老大”张加爱犯十宗罪,一审被判死刑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组织另外9名成员,也分别被判刑。

罗红海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韦祖磊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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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加芬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韦海露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覃天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黄如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梁献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罗五贵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新闻回顾】

酒吧打砸案牵出柳江大毒枭

2017年4月及6月,柳州市中山西路青云大厦某酒吧两次遭人打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逐渐摸排出一个以柳江籍人员张加爱、覃春团为首,以制造、贩卖毒品为主要经济来源,并涉及其他违法犯罪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2018年10月4日,包括张加爱、覃春团在内的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捕。

截至今年5月,专案组经多次抓捕行动,共抓获该犯罪团伙成员128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9起,缴获钢珠枪2支、仿64手枪4支、射钉枪2支、子弹15发、管制刀具一批,毒品“K粉”8公斤、海洛因43克,制毒原料、配剂一批,扣押涉案现金人民币525万元、港币11万元,查封汽车51辆,扣押汽车25辆(其中路虎、宝马等汽车12辆),查封涉案房产20套(价值约2500万元),查封涉案账户200余个(冻结资金90余万元)。

三任公安局长被“拉下水”

“6·3”重大涉黑案件中,还存在着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

其中,三任柳江公安局原局长格外引人注目。

赵品初,柳州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刑事侦查支队原政委(2005年3月至2009年3月任柳江县公安局局长),于2010年至2018年期间,接受涉毒涉黑涉恶团伙组织领导者张加爱请托,为羁押的涉恶人员说情,多次收受巨额好处费。此外,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谢其托,柳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2009年5月至2012年7月任柳江县公安局局长),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接受涉毒涉黑涉恶团伙组织领导者张加爱请托,为其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并收受其巨额财物。此外,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韦海,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原支队长(2012年9月至2017年7月任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局长),于任职期间,在明知涉毒涉黑涉恶团伙组织领导者张加爱存在涉毒嫌疑的情况下,仍公开与其交往、为其站台,为涉毒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成员的请托提供帮助,充当涉毒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此外,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韦香,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柳江大队原大队长,于2015年至2018年,利用职务便利,执法犯法,向涉毒、涉黑势力通风报信,泄露办案秘密,为涉黑、涉毒人员逃避惩处提供帮助,充当涉毒、涉黑人员保护伞。此外,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8年12月25日,柳州纪检监察发布,柳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谢其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柳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4月9日,柳州纪检监察发布,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韦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原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柳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4月30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谢其托、韦海作出逮捕决定。

2019年5月4日,据柳州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谢其托、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韦海都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年8月2日,今报记者了解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原柳江县两任公安局长谢其托(谢其托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时,任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以及韦海(韦海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时,任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原支队长、副处级)涉嫌受贿罪和高利转贷罪,依法向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于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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