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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港珠澳大桥拘港人 李家超:按法律及环境选择离港方法是常识

2019年12月18日 20:17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一名香13日经去澳门,于东人工岛被内地公安扣查,外界关注有否违当初订立的“三地三检”原则。港府昨天(17日)表示,设检查站的安排属临时性质,三地政府有各自的,否认抵触“三地三检”。

香港保安局局长今天(18日)被问到事件会否剥弱港人使用大桥的信心,李家超指出,港的司法管辖区按界线划线,涉及三个司法管辖区,当地政府在管辖区行使自己的法例,强调不应混淆司法管辖权及“三地三检”安排。他直指港人选择什么方法离港,考虑实际法律和环境属“常识一部分”。

李家超在立法会见记者时表示,政务司司长和保安局已就事件作出声明,指大桥的司法管辖区按界线划分,确保所有路段落均有适用法律处理违法事情。他指在此原则下,任何部门可以在其管辖区内,按行动、实际需要采用,以容许的法律手段执法。

李家超指,三地三检只是通关手续,他假设香港警方收到情报后在大桥的香港段处理执法工作,也不违反三地三检。他直指港人选择什么方法离港,考虑实际法律和环境属“常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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