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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个月内4矿难36死其中2起涉瞒报迟报

2019年12月21日 20:55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中央社台北21日电)中国近1个月来接连发生4起重大事故,共致36人死亡。官方表示,事故暴露部分煤矿企业责任不落实,其中两起事故与煤矿企业和承包业者无视法律和矿工生命、瞒报迟报有关。

界面新闻报导,中国国家煤矿安监局20日在官网发布近期通报称,近1个月以来,山西、山东、四川、贵州接连发生2起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2起重大涉险事故。

11月18日,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二亩沟煤业有限公司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与采空区导通,引发瓦斯爆炸,造成15人遇难、9人受伤。

11月19日,山东能源集团梁宝寺煤矿在3306皮带顺槽过断层高冒区采用高分子材料充填后自燃,掘进工作面11人被困,经36小时救援,被困矿工全部脱险。

12月14日,四川省芙蓉集团公司杉木树煤矿矿区内已关闭的小煤矿老空水溃入矿井下引发透水事故,造成5死、13人受困,经84小时救援,被困矿工全部脱险。

12月17日,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综掘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事故,造成16死。

中国国家煤监局指出,上述事故暴露出部分煤矿企业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一些煤矿片面追求,为了赶进度、抢产量,超能力、超强度冒险生产,井下违规布置多头面作业。

此外,一些地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能力落后的小煤矿态度暧昧,踩着政策底线搞低水准技改扩能重复建设,实际上就是为了避免被淘汰关闭。

中国国家煤监局特别指出,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和承包业者无视法律、矿工生命,瞒报迟报事故,梁宝寺煤矿和广隆煤矿发生事故后,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中国国家煤监局要求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坚持「一案三查」,既查企业主体责任,也查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要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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