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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西贺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微消息,2019年12月24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王逸凡、杨润达等12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推上了被告席接受审判,涉案资金高达11亿7千多万元。作为首要分子的被告人王逸凡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钟山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200万至10万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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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
至案发时,会员购买U宝币等的涉案资金高达11亿7千多万元。公安机关扣押、冻结涉案公司账户15个,个人账户188个,扣押、冻结涉案金额高达2亿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逸凡、杨润达等12人以推销“U宝币”为名,组织、领导参加者以购买“U宝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