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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玉林市中级法院承办法官电话,陈家鸿案因玉林市检察院于2020年1月9号申请延期审理,法院已经同意延期。辩护人指出,本案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延期审理不符合刑诉法204条的立法精神,程序上违法,玉林中院应立即对陈家鸿取保候审,否则势必造成对陈家鸿的超期羁押。
2020年1月15日
` 来源: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