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对全省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管理
2020年02月03日 10:46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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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的通告》,严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彻底阻断野生动物可能携带的病毒从人工繁育场所输出,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向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省直各林局下发《关于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行严格封控管理的紧急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对全省所有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管理。《通知》从五个方面对全省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封控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封闭管理。对各级各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现封闭管理。
二是要严格消毒。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督促各养殖户严格消毒,做到消毒全覆盖。
三是要无害化处理。发现异常病、死野生动物,第一时间通知当地防疫部门,并配合完成无害化处理。
四是要严格记录。各繁育经营场所要建立封控隔离台账,详细记录动物异常情况、处置情况、检疫情况、上报情况。
五是要建立日报告、直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繁育经营场所要指派专人向所在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所属林局)报送情况,没有异常情况实行零报告。如有动物异常发病、死亡等情况,同时直报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本文来源:山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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