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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7年投案的老检察长被开除党籍,被通报大肆索要、收受财物

2020年03月19日 12:0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退休7年的厅官、资阳市人民原党组书记、罗枝元,去年10月主动投案。经查,其甘于被“围猎”利用职权大肆索要、收受财物,道德败坏搞钱色交易。日前,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枝元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道德败坏搞钱色交易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枝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枝元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知纪违纪,执法犯法,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安排他人伪造证据并串供;

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搞钱色交易;

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在案件办理、业务拓展、银行贷款、项目规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索要、收受财物。

罗枝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枝元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退休7年后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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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官方公布的简历,罗枝元,1952年5月生,四川资中人,在职大学学历,17岁参加工作。曾在资中县银山糖厂技校学习、工作。1979年,罗枝元进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内江分院,开启了自己的仕途。在内江检察系统,罗枝元工作了21年,从一名秘书一步步升至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0年,罗枝元调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资阳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资阳检察系统,罗枝元工作了12年,直至2012年7月退休。

7年后的2019年10月29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罗枝元主动投案。

中央督导、省委巡视高压反腐

为何已退休7年的罗枝元在彼时选择主动投案。这与当时全国和四川地区形成的高压反腐态势有关。

首先,罗枝元曾任职的内江和资阳两地,去年都曾被四川省委巡视组巡视过。

去年3月1日—5月17日,四川省委第五巡视组在资阳市开展巡视工作。3月6日-5月17日,四川省委第三巡视组在内江市开展巡视工作。

此外,去年5月14日至16日,正在四川开展“回头看”的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赴资阳开展下沉督导,通过与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别谈话,以及实地走访、查阅案卷等方式,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7月3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情况,提到了资阳的不少问题。

比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得不够紧;一些“问题楼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严重,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特别是未批先建、高估冒算、容积率控制不严格、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违规违法问题较多;滥发钱物普遍等。此外,资阳存在求稳怕乱思想,斗争精神不够,对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着力不够,特别是结合资阳实际反思肃清李佳、邓全忠系列案件恶劣影响还不够彻底,持续修复政治生态着力不够。

曾经历资阳官场“塌方式腐败”

随后在7月23日,资阳市委原书记陈吉明被查,陈吉明自2014年9月起任资阳市委副书记,2018年6月起任资阳市委书记。从履历上看,陈吉明与晚他3个月被查的罗枝元并无交集。

不过,罗枝元与另一名资阳市委原书记、即省委巡视组所提“影响恶劣”的李佳却有5年的共事经历。

罗枝元在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上工作几年后,2009年4月,时任四川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的李佳空降资阳,成了新一任市委书记。5年之后的2014年11月,李佳在任上被查。

李佳被认为是资阳官场“塌方式腐败”的重要一环。她被查前两个月,2014年9月24日,时任资阳市市长邓全忠被查。此外,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罗勤宏,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陈正权,原副市长赵涌涛也先后被查。

罗枝元简历

罗枝元,男,汉族,1952年5月生,四川资中人,在职大学学历。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

1969年2月至1974年12月,先后在资中县马安公社、新华公社当知青;

1974年12月至1979年2月,在资中县银山糖厂技校学习、工作;

1979年2月至1985年8月,历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内江分院秘书、副科长、办公室主任;

1985年8月至1988年12月,任内江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

1988年12月至1990年6月,任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副县级检察员;

1990年6月至1995年6月,任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995年6月至2000年1月,任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0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资阳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0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任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2年3月至2012年7月,为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副厅级干部;

2012年7月,退休。

来源于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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