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访民天安门“寻衅滋事”?孙洪琴怒告上海市长

2020年03月29日 11:14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市公安机关对予以刑事加行政处罚拘留并已实施,众所周知公安机关处罚的是违法犯罪行为,这是不争的国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于是,孙洪琴向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局)申请获取《(1)、2019年9月10日孙洪琴在北京中南海周边犯有”违法犯罪的事实”(2)、案件移交处罚单》因为,违法犯罪发生地是在异地北京,根据法律规定上海公安要取得发生在异地案件的执法处罚权,只能由案发地公开机关的移交才能取得该案的执法权,因此孙洪琴提出获取上述第2项信息具有法律依据,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2项政府信息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世上奇事万万千,然而没有一件比得过中国政府的奇葩;世上无赖比皆是,就是没有一个无赖比得过上海公安荒唐无耻。市局对孙洪琴有事实根据有法律依据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竟然作出让世人目瞪口呆荒谬绝伦的函复:”来信收悉。经审查,信中反映的相关事项,涉及信访···建议您按照《信访条例》向相关部门查询或咨询···。更不可思议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还对简直是黑社会流氓行径的市局作了肯定支持!最悲哀的是明知是被鱼肉的奴隶还奢望能得到司法公正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孙洪琴已向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以市长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我会得到公正司法的救济吗???我有权利享受法制吗???谁能给我答复???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孙洪琴恳请全世界的法律、正义人士予以评论:这是什么国法制度?

访民天安门“寻衅滋事”?孙洪琴怒告上海市长访民天安门“寻衅滋事”?孙洪琴怒告上海市长访民天安门“寻衅滋事”?孙洪琴怒告上海市长访民天安门“寻衅滋事”?孙洪琴怒告上海市长访民天安门“寻衅滋事”?孙洪琴怒告上海市长照片:行政处罚决定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邮寄凭证,上海市公安局函复,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告知书

孙洪琴

手机:15900775907

2020年3月28日 来源:博讯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蓝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