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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揽炒的定义和时间

2020年04月15日 13:19 PDF版 分享转发

转自:新世纪,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现在连建制派也相信,民主派很大机会在9月的选举夺取过半议席,才会发动舆论攻势,恐吓港人不能让这发生,不然就会「揽炒」,破坏香港的稳定。既是如此,我们更不应失却这千载难逢的时机。

我绝对相信当权者必会用尽方法阻止立法会民主派过半的发生,包括由选举主任取消一些人的参选资格,或是在宣誓安排上做文章。但经过这几年的教训,抗争者都应该明白用甚麽方法去保护抗争的成果。故我假设真的可以做到立法会过半。但过半之後,是否意味即时就会出现揽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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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炒的定义,可以是指立法会被解散和辞职,也可以是指特区政府运作停摆,亦可以是指中共正式宣布一国两制结束。立法会过半能否带来这些後果呢?

根据《》,特首在三种情况下可解散立法会。一、立法会通过的法案,特首如认为不符合香港特区的整体利益,可把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但若立法会以2/3多数再次通过原案,特首仍拒绝签署,可解散立法会。因民主派在下届立法会应还未能取得2/3以上议席,故这情况应不会发生。

二、立法会如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重要法案,特首可解散立法会。因所有法案在新一届立法会都要重新开始立法程序,故在9月选出的新一届立法会,在新会期的首七至八个月,应不会有太多法案须立法会表决。故此,这情况也不会太早出现。

三、如《财政预算案》被拒绝通过,特首可解散立法会。政府一般会在3月初向立法会提出《财政预算案》,相关法案会在5月初交立法会表决。故最早出现解散立法会的时机,就是新一届立法会会期开始後大概七个多月。

按《基本法》的规定,在立法会解散期间,特首可按上一财政年度的开支标准,批准临时短期拨款。一般来说,立法会重选需大概四至六个月。若重选出来的立法会仍拒绝通过原案,特首就要辞职。政府可把原案作大幅修改让特首避过宪制上辞职的责任,但如立法会再次否决修改後的预算案,特首已不能第二次解散立法会,虽可向立法会申请临时拨款,但立法会也可拒绝通过临时拨款,政府就难逃停摆的命运。

换句话说,揽炒不会在民主派抢得立法会过半议席就即时出现,而最早出现的时机会是2021年10至11月间,就是重选出来的立法会再次否决《财政预算案》的时候。那也是下届特首选委会的选举期。中共会在立法会选战首次失利後,约有一年时间去部署如何应对「揽炒」。

《基本法》本身没有授予中央政府直接解散立法会的权力。《基本法》规定如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香港特区内发生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可决定香港特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区实施。但上述因立法会再次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令政府停摆,应难以符合《基本法》有关紧急状态的规定。

当然,全国人大常委会运用解释《基本法》的权力,可任意解读任何一条《基本法》条文,让中央政府解散立法会及成立临时立法会来行使立法会的一切宪制权力,防止政府停摆。一旦中共这样做,那是实质宣布一国两制结束,也会产生揽炒结果。特首第一次解散立法会後,港人有可能不想揽炒,故重选出来的立法会,有机会是一个较亲建制的。相信中共会直至反对阵营在重选出来的立法会也过半,才会考虑动用这方法。

也就是说,民主派在约一年间需两次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才能做到揽炒。一旦能做到,除非中共肯让步,不然它是难以阻止揽炒,只是揽炒不会即时发生,很大可能是在2021年底才爆发。

——作者脸书

发文者:NCN 发布时间:4/14/2020 09:50:0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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