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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科院去年自行下架出境管制名单后,多人过境香港引发质疑。台湾行政院会今天通过中科院设置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法后中科院所有人员出境都需经核准。其中,国防科技涉密人员不得前往中国大陆与港澳地区。
中科院去年被爆在《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正后,自主下架5000多笔出国管制名单,当中有15人过境香港引起质疑。随后,立法院提案决议强化监督。
据《联合报》报道,行政院会今通过台湾国防部所拟《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设置条例》第33条之1修正草案,增订中科院人员应经中科院核准,才可以出境;至于人员出境的申请、核准条件、程序、废止及其他应遵行事项的办法,由国防部定之。
国防部军备局处长陈昌蔚会后表示,中科院武器装备的研究发展及生产制造,关系国防自主及战力提升,在中科院服务的人员,所涉机密资讯的程度,不亚于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主管机关所属人员,甚至是胜于。
因此,为确保台湾安全及利益,确实有要求中科院所属人员出境应事先申请核准的必要。
国防部军备局副局长欧阳力行则指出,中科院是国防科技最高的产制研发单位,必须要有所规范,比照国防部目前所有人员境管的方式来执行,未来修法后,将会是全员境管,且所有的人员出境都要经过核准,其中针对国防科技涉密人员都会有所限制,不得前往大陆与港澳地区。
内政部次长陈宗彦指出,修法完成后,中科院增加涉密人员的管制,将管制名单提供给内政部并加入境管名单,就不会出现涉密人员出境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