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银行员评论时政被控「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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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人权活动人士刘艳丽被当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4年监禁。(取材自维权网推特)
湖北省有个受雇于国有银行的上班族刘艳丽,因上网发文评论国家领导人而被法院宣判触犯「寻衅滋事罪」,处以有期徒刑4年。
虽然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并未在官网公告刘艳丽的判决,不过根据以她姓名为主题标签的推特(Twitter)专页,转贴的法院刑事判决书指出:「被告人刘艳丽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检方在判决书中指控刘艳丽犯罪事实包括,2010年9月以来,刘艳丽长期在QQ空间、微信朋友圈、新浪博客等信息网路上「辱骂、攻击中国共产党及党和国家领导人」;起哄和散布涉及重大事项与不良影响的虚假消息;恶意炒作社会热门事件;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综合国际媒体美国之音(VOA)中文网与自由亚洲电台(RFA)报导,1975年出生的刘艳丽有份体面工作,她是中国建设银行荆门分行的职员,取名「拽拽重出江湖」闲暇之余经营部落格,也是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报导说,她因关怀抗战老兵、倡议政府官员公布财产和民主自由而被警方重点看管,她在微信发送和转发的留言,涉及毛泽东、周恩来与习近平等已故和现任中国国家领导人,多次被传唤、骚扰和电脑被抄。
报导指出,尽管如此,刘艳丽2015年仍参加了武汉异议人士秦永敏发起的和平转型并上网注册中国人权观察,而屡屡被国内安全保卫警察(简称国保)约谈,2018年11月拘押期间曾割腕抗争,送医获救。
报导说,去年1月30日,法院开庭审理刘艳丽,她当时向法官最后陈述说:「我的案子从头到尾都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抓我关我判我,就一定政治正确吗?文革期间,想整一个人,就说他反党反领导,没有不成功的。」
独立中文笔会网站的「标签档案:刘艳丽」专页罗列声援她的文章,本名熊应学的湖北作家熊飞骏撰文「当身边的正派人进去之后」称她是「荆楚之花」,并说凡认识刘艳丽都夸赞「漂亮!好人!有才」,「一个公众敬佩的美丽才女,因为说了几句很多人都在说的良心话给弄进去了,并且判得那么重,彻底击穿了平民百姓的承受底线」。
另据对华援助协会(China Aid)报导,因法院是在五一劳动节长假前夕宣判刘艳丽案,刘艳丽胞姊说,但妹妹只有10天时间可以上诉,若连假期也计算在内,非常担心当局借此拖延时间。
报导说,况且法院无法把判决书送达刘艳丽,只能透过看守所转送,如果她没收到,一旦法院和看守所借此互相推诿,刘艳丽很可能就错过了上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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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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