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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社区主任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案开庭审理

2020年06月18日 11:42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6月16日上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张某某等十四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04年时任西安市雁塔区瑞禾社区主任的刘某代表瑞禾社区与西安钟研所签订工程土方承包合同时,被告人张某某伙同赵某某以威胁手段强迫刘某变更合同主体,获得了一定的非法收益。同年年底,张某某在社区选举时,通过赵某某等人的拉票,担任了瑞禾社区居委会主任,获得一定的政治地位。自此,以张某某为组织、领导者,以赵某某等人为成员的初步形成。

该组织通过威胁、恐吓其他竞选人,使被告人张某某在选举中获胜,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党组织和民间自治组织,称霸一方。致使一定区域内生活、从事生产和经营的多名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同时,张某某依托其行政管理行为,将违法所得转化为集体资产,又通过支配利用集体资产牟利。

因该案涉及面广、涉案罪名、人数、犯罪事实多,时间跨度大,案情较为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三天左右。

来源于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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