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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一审被判无期

2020年06月20日 2:0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中国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今天(19日)一审公开宣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原会长受贿案,对被告人魏传忠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魏传忠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魏传忠先后利用担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及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会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工程招标及学会任职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亿元(2400万新元)。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魏传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魏传忠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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