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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主任宣告:香港告别国安「不设防」的历史

2020年07月08日 18:05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中共中央驻港8日正式揭牌。(新华社)

中共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别行政区维护公署8日上午正式揭牌,主任致词时宣告,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已基本形成,「今天的香港,已经告别国家安全『不设防』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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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驻港国安公署临时办公地点设在铜锣湾维景酒店,8日一早的揭牌仪式,除骆惠宁外,包括:驻港国安公署首任署长郑雁雄、香港两位前任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与梁振英,以及现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和多位港府官员均出席。

骆惠宁在揭幕仪式上致词时表示,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开启了香港「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

他指出,近日来,特区国安委、律政司和警务处国安专责部门依法成立并展开工作,行政长官开始依法指定国安案件的审理法官,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公布生效。驻港国安公署的成立,落实了香港国安法关于中共中央在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的规定。

骆惠宁说,「所有这些,标志着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已基本形成。」

骆惠宁表示,设立驻港国安公署,是中共中央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根本责任的重大举措。「国家安全本属中央事权,中央有权力也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

骆惠宁称,基于对香港特区的充分信任,中共中央授权特区管辖绝大部分案件。之所以保留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安案件的管辖权,旨在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守住底线。

他还指出,最近,驻港国安公署成为香港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别有用心的「反中乱港分子」则竭力对公署进行污名攻击,并伺机抹黑大陆司法制度和法治状况,企图让香港市民产生不必要的疑虑和恐慌。

骆惠宁说,「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中国内地拥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国『司法程序质量』指标已连续两年在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报告中排名第一,许多在华外国人都认为中国是最能给人安全感的国家。」

「驻港国安公署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在香港定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接受监督,不会侵害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她是『香港安全的使者』,也是『国家安全的守门人』。」

骆惠宁称,「今天的香港,已经告别国家安全『不设防』的历史」;「有香港国安法保驾护航,有驻港国安公署和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携手努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一定能够得到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

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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