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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电动车撞墙身亡

2020年07月08日 21:28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浙江安吉县男子陈某撞上邻居李某家的外墙身亡,家属起诉邻居李某和索赔。7月8日,澎湃新闻从安吉法院获悉,该院日前驳回了陈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陈某家属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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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某晚,大雨,陈某与朋友聚餐饮回家,途中陈某驾驶的撞上李某家外墙下部的花坛,陈某头部撞上李某家的外墙,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醉酒后驾驶电动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但陈某家属认为,对于陈某的死亡李某家的外墙也有责任。随后,将李某与为李某提供建房用地的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安吉法院法官实地调查获悉,李某家的房子早已建好,事发岔口下坡路路口宽约10米,平时村里人开车出行均不受影响,撞墙身亡陈某平时也从这里进出,对这堵墙非常熟悉。

“该案中,涉事建筑布局未影响正常通行,亦不存在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陈某酒后驾驶系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充分预见在雨夜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陈某醉酒后仍选择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上的自甘风险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害后果。”主审法官表示。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及村委会并没有对陈某实施侵权行为,二者就房屋及花坛的建设行为与陈某死亡的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遂驳回陈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于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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