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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黎智英涉勾结境外势力可能被送中

2020年08月11日 18:39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苹果日报创办人10日被逮捕,引发舆论哗然。(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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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涉「勾结」被捕,有美国学者称黎智英可能被送往中国大陆受审。据港区,案件涉及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可由中央驻港公署行使管辖权。

警方昨天上午出动大批警力,以「港区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欺诈」等罪嫌,先后逮捕黎智英及其2个儿子、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等7人,并对壹传媒办公室大举搜索。

明报等多家香港媒体今天都引述美国加州大学历史学者华志坚(Jeffrey Wasserstrom)接受英国卫报访问时说法,称黎智英这次被捕,潜在后果可能比以往大,港区国安法实施后,黎智英有可能被送中国大陆受审。

据港区国安法第55条,若「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的」、「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的」其中一种情形,可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提出,并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对港区国安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56、57条规定,若被认定为需要中央管辖的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将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负责立案侦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有关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法院行使审判权。并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目前港府并没有公布黎智英所涉「勾结境外势力」的情况,中共中央也没有明确解释何谓「香港政府管辖确有困难的复杂情况」。

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7月1日在记者会上谈及港区国安法实施后管辖权问题表示,按照现在国安法的这套设计和规定,将来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支执法、司法队伍,各自形成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刑罚执行各个环节在内的一个完整的或者说完整一条龙、全流程的管辖。「各管各的,这样既做到分工比较明确,管辖划分比较清晰」。

不过,更早之前的6月15日,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曾在一场研讨会上表示,「中央也应当保留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发生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实行管辖的权力」,一度引起极大争议。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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