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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索赔第一案告上高院原告恐步方斌陈秋实后尘

2020年08月13日 20:57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近期相继有肺炎死者家属对当局提起诉讼,法院却不予立案。有家属决定告上。法律界人士却警告,此举未必有助当事人讨回公道,更可能种下祸根。(高锋报道)


父亲因武汉肺炎病逝的张海,两个月前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当局提出起诉,要求赔偿约200万(人民币,下同)经济和精神损失,武汉市中院却以一通电话把事情交待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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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说:它(武汉中院)给我打电话,它说我的起诉不符合条件,没有法律依据。它让我好好研究法律。然后我就问他,按照法律程序,你如果不予立案,你需要给我一个正式裁定,书面通知,它说电话就可以了。然后它就把电话挂了。

作为中国第一位提起诉讼的肺炎受害者家属,张海并未气馁。周三(12日)他以邮政快递把四份起诉状寄往省高级法院。

张海说:我感到它们是知法犯法,很儿戏,不敢面对家属追责的诉求。我向高院起诉就是向它们证明我追责的决心。我是追责到底的。不管你们怎么打压我,恐吓我,肯定不行,我一定要追责到底。我一定要给我父亲一个交代,不然我这一生心情都不可能平静。

张海确信,法院不立案是由于湖北省和武汉市政府从中阻挠。

张海说:我发现他们跟踪我。后来我换了地方住,他们又偷偷的掉我的监控,给我的感觉是,它们宁愿动用国家资源对付一个普通的受害者家属,制造白色恐惧。说得不好听,我又不是间谍,我只是一个普通市民。

维权律师陈建刚认为,湖北司法当局的手法明显违反了程序。

陈建刚说:按照法律规定,在符合起诉条件,有明确的原告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有证据,这样就可以了。至于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官的支持,这需要等开庭才能确定,但​​是在立案时是不需要审查这些的。如果连立案条件也不符合,法院应该出具一个通知书,但是中国绝大部分行政诉讼案件是不予立案的。

亲身纪录武汉疫情的律师与公民方斌,被当局扣查后一直失联。陈建刚担心,张海会步两人后尘。

陈建刚说:我个人对于湖北高院其实没有什么期待。这个原告张海他现在所做的只是邮寄诉讼,如果将来他从这种邮寄送达,改变为去现场立案,如果不给立案还要和法官辩论等等,下一步他有可能面临抓捕的危险。

一直协助张海的公益人士杨占青认为,张海在追责索偿的同时,也在检验中国的司法独立程度。

杨占青说:我们是希望湖北省高院能够按照法律程序受理案件或者指定武汉市中院审理,不能再像武汉中院那样知法犯法,侵犯当事人诉权。当然,这个期望有些过高,比较现实的期望是,湖北省高院收到诉状后通报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和武汉市中部战区总医院这三个被告,组织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连同张海在内,至今共有至少5名肺炎死者家属提交了诉讼。

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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