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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地摊要交两千保证金?官方回应:系城管大队擅自决定

2020年09月27日 16:5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百色市德保县黄女士2020年7月1日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她在德保县腾飞广场指定区域,经营小孩玩具,但6月份县部门强行要求缴纳2000元保证金,否则就不让继续摆摊了。

国办督查室对黄女士留言初步核实后,及时转政府核查办理。

结果公布:

立即停止收取并退还已收取保证金

据9月24日中国政府网通告,广西壮族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立即责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黄女士反映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黄女士反映问题属实。

2020年6月,德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城管大队以整治腾飞广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为由,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按2000元/摊点的标准向广场摊点经营者收取保证金,增加了群众负担。经督查推动,德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城管大队已停止收取摊点保证金,并将已收取的9个摊点保证金18000元全部退还。

来源于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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