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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目共睹的房屋侵权案件法官却恶意回避事实真相

2020年10月20日 21:35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有目共睹的房屋侵权案件却恶意回避事实真相

2015年8月,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将我们金宅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发包给东阳市南方建筑有限公司。2016年中旬,南方建筑有限公司,在我村具体施工时,为了偷工减料,随意改变管道线路。趁我家人外出不在,在拒我家房基不到半米处,用挖掘机挖出一米多深的深沟,下污水管。连夜施工。这一明显的侵权行为,造成我家的3间三层半土楼,房基下沉,楼房整体墙壁开裂,各层楼板也出现裂缝。为此事,我多次找过相关领导解决实际问题。村领导只表示给我底层房屋做一下加固,但至今没有施工。横店镇领导则表示,让我找鉴定部门鉴定后,再做处理。虽然,我两次找鉴定部门鉴定,其结果都是楼房成了D级危房。可是,横店镇领导,又反悔拖着不做处理。让我走法律程序。我被迫向东阳法院起诉,没想到东阳法院法官故意刁难我们,竟以楼房是我儿子的为由,驳回我的起诉。我坚持上诉,法院又以我的证据不足,判我的楼房成了D级危房与施工方没有因果关系。这简直就是违背事实痴人说梦。我为此事打了五年官司,三级法院官官相护,一个鼻孔出气。官司没有打赢,又白白花掉十多万费用,三层半土楼又闲置了五年。

 此案的焦点问题,我的楼房成了D级危房与施工方到底有没有因果关系?这一点问题只要法官公正执法,亲自到现场考察一下,真相就大白了!施工方在拒我的房基半米处挖沟施工,造成房基旁原有的水泥路面,多处明显下沉裂缝,连带房基也明显裂缝下沉。这才是我的三层半土楼成为危楼的根源!详见现场图片。

这一事实有目共睹。法官竟说我证据不足!试问判案法官:你们到底还要什么证据?你们能不能亲自来我家看一下铁证如山的现场,实事求是的说句公道话?为什么三级法院恶意掩盖事实真相?为什么把这一有目共睹的铁证,在判决书里只字不提?这足以证明,法官早已和政府及施工单位串通一气,有预谋的判我败诉?

我对败诉,绝不甘心!我有很多的资料,能证明施工方违章施工,造成我的三层半土楼成了危楼。法院回避了事实真相!我只好再状告法院官僚执法、贪赃枉法!让心术不正的法官早日得到法律严惩!

此致

受害者:张小花  居住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桥下社区金宅村196号,身份证号码:330724195403166020。联系电话:13819944346。

丈夫:金瑞阳

儿子:金永刚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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