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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玮平案辩护律师申请取保被拒

2020年10月28日 21:0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民生观察2020年10月27日消息】“注销证照”律师于几日前再次被“指定居所”后,张庭源律师依照当事人之前的代理委托,与常父一起前往经办单位跟进案件,提出几点相关要求,对方经汇报后答复表示全部拒绝。而接受常父委托的律师在下午与分局交涉,临近下班前才获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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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10月26日)上午,张庭源与常父一起到经办常案的宝鸡市公安分局进行交涉,等待一小时获三名便衣警员接待,对方在记录了张律师的几点要求和意见后表示会立即与上级领导汇报,声称将会尽快答复,临近中午时回复称全部申请均拒绝,未讲明理由。

张庭源律师提出几点要求及意见,包括:一,应向辩护律师告知办案部门和承办人,便于律师沟通意见;二,常玮平是否被正式立案,采取的强制措施、搜查扣押行为,均应向家属交付相关法律文书;三,律师此次申请会见;四,律师此次申请;五,哭已掌握的信息,律师及家属视情况发展,决定是否展开对有关违法部门及人员的投诉、检举、控告。

同日下午,武汉张科科律师在接受了常玮平父亲的委托后,一起去到高新区公安分局要求与案件承办人会面,但在等待两个半小时后一直无人接待,而律师递交的辩护手续同样无人出来接收,直至下午五点钟多临近下班时,高新分局大厅才派出人员接待。

张科科律师在递交辩护手续后表示,认识常玮平律师,亦知道其为人,目前外界比较关注此案,如果办案人员不能向律师或公众通报案情,难免造成公众焦虑、担忧及恐慌。

关于常玮平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名义和事由以及目前羁押的场地和环境,接待人员答复称,常玮平因涉嫌“颠覆国家安全”被有关部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由方面因可能涉及“国家秘密”不能透露,至于羁押场地和环境因涉及侦查秘密不能说明。接待人员表示,常玮平吃饭、喝水和休息得到了有效保障,经检查常玮平没有基础疾病,血压亦正常。

张科科律师要求办案单位向家属交付采取的强制措施通知书及出具扣押收据材料,并要求会见当事人和取保候审。接待人员辩称已电话通知家属,并在上午已经接收常父送来的衣物,至于后续羁押期限,则根据后续侦查掌握的情况而定。

张庭源律师则强调保障律师会见权,同时再次提出取保候审要求,对方回应称,案件会依法办理,依法决定法定期限内会否取保及书面通知。

同时,张科科律师与上午已经与高新分局有过交涉的张庭源一起向陕西省公安厅、宝鸡市公安局警务督察等部门进行了投诉,要求对高新分局在办理常案时的诸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上周四(10月22日)上午,正在陕西凤翔县老家居住的常玮平律师被宝鸡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国保拘捕,并被搜查及扣押部分个人物品,据称当时警方行动全无法律文书手续,连扣押物品都未提供清单,当晚远在广东的常妻收到宝鸡市公安局张姓国保电话,对方指常玮平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今年初1月12日,80后律师常玮平曾因涉及发生于2019年12月8日的“厦门聚会案”而遭拘捕,警方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方式将其囚禁在宾馆内,至1月21日将其取保释放,并将常强制安排居住在凤翔县老家。10月16日,常玮平自拍视频曝光年初被“监视居住”期间受到酷刑折磨,每天24小时被强制固定坐在老虎凳上,导致释放至今右手手指麻木失觉,并重申自己践行《宪法》赋予之权利参与讨论交流的聚会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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