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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一名分局局长成涉黑团伙首犯

2020年11月13日 15:14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记者12日从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当日依法对夏景魁等22人案一审宣判,对他们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介绍,夏景魁曾担任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治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法院审理查明,以夏景魁为首,樊瑞刚、窦金彪、于洋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0年以来在包头市逐渐形成并发展成熟,长期在包头市等地实施盗窃、高利放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网络赌球等违法犯罪活动,牟取巨额经济利益,在一定区域、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据统计,该团伙共实施犯罪案件20起,违法性事件16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14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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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判决首犯夏景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15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6名其他犯罪人员,以相应的罪名分别判处无期徒刑以及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来源于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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