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内蒙古一男子多次高空抛物获刑3年

2020年11月21日 13:21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男子为发泄情绪,竟多次从高楼扔下酒瓶。20日,记者从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罪一审宣判,刘某某获刑3年。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今年7月初,临河某小区有人从楼上抛下一个酒瓶,导致一车辆玻璃被砸损。值得一提的是,该小区6月份就曾发生过两起事件,但由于没有监控,调查难度较大,前两次都没有抓到嫌疑人。不久,该小区安装了监控。这次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后,警方根据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刘某某。

临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刘某某为发泄情绪,故意3次从9楼的高楼层抛掷3个,砸落在楼下停放的3辆轿车上,将3辆轿车车顶、机盖、后挡风玻璃等损坏。刘某某高空抛物的地点人流、车流量较大,重力加速度下,该啤酒瓶落地既可能会砸到人、车或者物品,也可能会破碎溅落,导致多人受伤,因此刘某某的行为虽然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经对不特定人员的人身、财产构成严重威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鉴于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以刘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来源于新浪新闻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赵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