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七里街道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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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户名:何大财,身份证号码为:5129307006230693,户籍:四川省阆中市田公乡三合村8组。1988年处理的第一代身份证有效期10年失效后,阆中市公安局一直拒不给换发。
又在2001年6月30日,给我进行签发有效期20年的冯少波名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为:512930197306241837,除此冯少波名身份证以外,我没有其他任何有效身份证件,一直在我所在的地方,在广东省使用,也通过广东省公安机关进行了当地居住证。
我一直在广东省合法使用阆中市公安局曾给我进行的有我照片,冯少波的身份证。
工厂广东省佛山市广大塑料五金厂长期拒绝不按照约定支付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还强迫加班,当地政府也不作为,辞职经批准还要我承担违约的责任。
我依法诉求,地方政府与法院收取我劳动仲裁与法庭费用后,拒不依法解决实际问题。
我从2003年7月开始向最高法院反映。
2007年6月开始,我到北京向中央相关机构反映;
2008年8月1日,我遭四川省驻京办拦截押介入阆中市,阆中市公安局撤销曾给我处理的冯少波名身份证后,又强行上户至阆中市双龙镇双龙场村1村3社,户籍:何大才,拒不添加曾用名,导致我以冯少波名2006年积累至今不能支取;
从此,四川省政府下至双龙场村,一直使用何大才这个户籍打击报复,一直也不认可何大才这个户籍,一直在北京市依法控告。
由于我长期被流氓政客们打击报复,身体各器官已衰竭到最危险的程度,于2018年8月6日,特请一人同行,从北京到假户口地处理了何大才的身份证,护照,于2019年1月23日,来到了柬埔寨疗养。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七里街道办公室”的流氓政客们,阆中市公安局给我办理的冯少波名,有我照片的身份证,我也没有其他身份证件,怎么存在“冒用身份证”?“多次回复”了什么内容?
2020年11月11日“何大才冒用冯少波之名信访”的“人”去死吧,因为有你活着。这是纳税人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