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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大副主任刘振学一审获刑11年半

2020年12月02日 22:13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2日上午一审公开宣判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振学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刘振学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2日上午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振学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刘振学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来源于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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