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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允五家券商独立主承银行间信用债发行

2020年12月21日 21:24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虽然最近有关中国间市场地位的问题争论泛起,但更多市场机制完善工作仍在按部就班推进中。几位消息人士透露,银行间商协会已批准包括在内的五家,可在银行间市场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非银机构首次有望以独立主承销商的身份进入银行间债券融资市场。


其中一位消息人士向路透社称:“协会在上周五已经发了通知,之前券商在银行间承销短融和中票必须拉一家银行,自己只能做联主(联席主承销商)。”据称,此次协会批准的五家券商包括中金公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和国信证券。

另一位消息人士指出,从微观层面看,此举相当于给券商发了一个年终的小“红包”,要说更宏观意义的话,可能是央行在两个债券交易所互联互通的方向上,做出了一个善意的姿态,“对券商肯定是好事,以后不用跟银行分承销费了,不过首批五家大的影响可能也有限”。

中国财政部前部长楼继伟昨天表示,今年以来,宏观杠杆率再次提高,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表现;非常时期财政货币政策考虑有序退出,但不是立即就退。银行间市场应回归同业拆借市场的本位,信用债应当全部退出。

而楼继伟上述话音刚落,中国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就引述央行有关专家称,银行间债市实际上是机构投资者的,信用债在其中发行交易,符合债券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而交易所市场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与信用债市场的发展要求匹配性较弱,不宜作为信用债主体市场。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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