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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男子当众猥亵女童,10余路人竟无人制止

2020年12月26日 12:43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六旬男子当众猥亵8岁,长达3分多钟的犯罪行为持续期间,有14名路人途经案发地点,11名路人有明显观看行为,但无一人制止、无一人报警。监控画面让承办十分震惊,受害人的遭遇令人痛心,路人的漠视令人寒心。12月25日,南充顺庆区公布了这起公共场所当众案。检察官提醒:不做旁观者 勇敢向性侵说“不”。

今年6月21日下午3时许,晏某饮酒后路过南充顺庆区一处公共广场,看见独自玩耍、自己认识的一名8岁女童,将其抱至广场椅子上实施猥亵。事后,被害人回家告诉家长。家长报案后,晏某被抓获归案。

侦查结束后,该案被移送至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真梳理案情,并查看案发现场监控。监控显示,在晏某长达3多分钟的犯罪行为持续期间,有14名路人途经案发地点,其中11名路人有明显观看行为,但无一人制止、无一人报警。监控画面让承办检察官十分震惊,受害人的遭遇令人痛心,路人的漠视令人寒心。

顺庆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晏某涉嫌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晏某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晏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不是一座孤岛。给孩子们一个安全、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更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每一个公民都不应做旁观者,应勇敢地向性侵说“不”!期待我们共同的关注与发声,让罪恶在阳光下无所遁形。

据介绍,在今年四川省检察机关开展的“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中,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计28人,提起公诉25人,均获有罪判决;开展“儿童防性侵”专题法治巡讲活动250余场,覆盖学生、家长25000余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2份;为12名被害人开展心理抚慰;为4名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通过以上举措,坚决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易发态势。

来源于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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