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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信委原副主任龚怀进案一审宣受贿超千万获刑13年判:

2020年12月31日 11:27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江苏经信委原副主任龚怀进案一审宣受贿超千万获刑13年判:微信公众号“高院”12月31日消息,2020年12月30日,泰州市中级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龚怀进、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龚怀进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龚怀进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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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龚怀进利用担任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安排工作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13万余元,并于2011年至2013年担任省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合计人民币4400万元。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怀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鉴于龚怀进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于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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