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家属赴深圳寻求探视
2021年01月03日 19:54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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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3日电)中国深圳盐田法院上周针对12港人案宣判后,有3名家属今天上午赴当地寻求探望。香港保安局说,港府将适时提供求助家属相关资讯,但不会安排或陪同探视。
深圳市盐田区法院上月28日针对12港人偷渡案进行宣判,各人分别获刑7个月至3年不等,但不包括已遣返回港的两名未成年者。
星岛日报网今天报导,协助家属的前立法会议员朱凯迪表示,有3名家属上午已出发到深圳,以寻求探望。
对此,香港保安局回覆媒体查询时表示,根据中国大陆法律,犯人服刑期间可依规定申请会见亲属或监护人,港府正了解相关安排,并会适时将有关资讯通知求助家属。
保安局指出,港府驻中国大陆办事处为拘留于当地的港人或家属提供协助时,一贯按照要求提供适切意见及资讯,但不会安排探视或陪同亲友探望。
报导引述保安局发言人说,家属若有求助可继续与入境处联络及会面,入境处及驻粤办会继续依照机制,协助家属将书面诉求转交中国大陆机关。
此外,深圳市司法局上月调整探监安排。局方表示,因应20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防控需要,亲属需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扫行程码及健康码,全程戴口罩,并暂缓受理境外人员现场会见。
去年8月23日凌晨,12名港人从香港搭船,据指拟偷渡前来台湾,途中被深圳海警局人员截获,之后扣押在深圳盐田。
除了两名未成年人,10名港人中的邓棨然和乔映瑜因组织偷越边境罪分别判刑3年和2年。
其余8人偷越边境罪成,判刑7个月,包括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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