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批黎智英获保释港特首:言论自由
2021年01月05日 22:37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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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5日电)针对中共官媒人民日报此前严词批评香港法官批准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保释,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天说,如果有人是基于他们对法律、事实和证据的认识而表达意见,这是言论自由。
黎智英上月23日获得高等法院法官批准保释后,人民日报率先发文批评此举「伤害香港法治太深」,并称「纵容罪恶,就是对正义残忍。」
人民日报还附上一张黎智英身处铁栅栏后的图片,上面用醒目字体反问:「香港法院:你们是不是管辖确有困难?」
其后,香港一些亲中媒体也跟进严批。
林郑月娥早上会晤媒体被询及对此的看法则说,她和律政司司长已多次说过,要尊重司法制度,维护司法独立,不应在毫无根据之下批评法官的裁决。
但林郑月娥也说,如果有人是基于他们对法律、事实和证据的认识而表达意见,「这是言论自由」,而这也是媒体经常主张的事。
在记者会上,也有人询问林郑月娥,12名港人在深圳被扣留及判刑迄今,家属仍未能接触到他们,这种情况如何能够说服港人对大陆司法制度的信心。
林郑月娥说,这12人在港涉嫌违反了非常严重的罪行,是畏罪潜逃,而案件仍处于司法阶段,不便详细评论。
她并称,每个地方的司法制度有所不同,否则的话,大家就无须说「一国两制」;香港实行普通法,与大陆的法制不同,想移居海外的人也需要知道当地的司法制度。
林郑月娥强调,如果大家守法,就看不到有什么需要担心的。
香港高院批准黎智英保释后,港府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终院上月31日以涉及重大公众利益争议为由,批准港府上诉,黎智英被裁定收押重回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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