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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南充党校副教授花2.5万人民币发论文 当地部门:正核实

2021年05月08日 22:10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网传市委一名,花2.5万元(,下同,约5000新元)委托一家商贸公司在一家单位的期刊发表论文。南充当地有关部门表示,针对网传信息正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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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说,根据网友提供的合同显示,乙方何某某委托甲方射洪县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在《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正刊期刊上发表法学类学术文章一篇。

双方约定甲方射洪县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确保合同论文所发表的期刊为2014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合同总金额为25000元。网帖还附上了部分合同条款照片。

合同内容显示:乙方委托甲方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12月30日期间在《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正刊期刊上发表法学类学术文章一篇,并标注“能在中国知网等期刊网上查询”。

根据极目新闻客户端报道,双方还约定,甲方确保本合同论文所发表的期刊为2014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否则,甲方应退还乙方23000元。

本次合同总金额为25000元,其中包含(代写费、版面费,审稿费,宴请及其他费用)。如费用不足时,由甲方自己承担,不得向乙方再次素要。稿件审稿通过后,乙方在电话查稿核实后三天内付清剩余款项20000元。

报道指出,通过知网查询,《山东警察学院学报》在2017年第5期刊发的论文中,确有一篇署名何某某的论文,作者单位为南充市委党校。

在南充市官网上2018年刊发的一则公示则表明,何某某在党校工作,是法学副教授,同时还是四川某律师。

截至今天上午10时,记者联系当事人何某某一直未获回复。南充市委党校和山东警察学院的电话,截至发稿前也一直无人接听。

南充市委工作人员表示,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网传的信息,目前正在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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