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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每年均会在6月4日傍晚于澳门议事亭前地摆放展板和举行烛光悼念晚会,去年因疫情原因被警方拒批,今年民联会申请集会后,警方回函以六四集会内容“违法”为由拒绝该申请。
回函显示,历次六四集会的主题内容相同,其相关文字、照片和口号包括“追究涂成责任”、“停止政治迫害”、“结束一党专政”、鼓吹“茉莉花革命”及“零八宪章”等“煽动颠覆政权”及“推翻宪制”的内容。
回函中还表示:“六四集会以‘屠城’、‘逼害’等虚假信息混淆视听、对中央政府造谣中伤、山东颠覆政权、扰乱社会和谐气氛以及误导市民,并称此类信息容易引起内地居民与澳门居民,以及澳门居民之间的挣拗和对抗,损害国家利益,破坏中央与澳门的关系。”
民主发展联委会理事长区锦新表示,这是警方首次以政治理由拒批集会。
该会发布声明称,澳门现行的刑法典是在1995 年制订,六四烛光集会则于1990 年开始。在刑法典相关条文制订后未修改的情况下,集会突然被指违反刑法典多条条文,明显是为了政治打压而罗织罪名,侵犯澳门人的集会示威权利。同时,民主发展联委会表示,计划在短时间内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来源: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