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内蒙古莫旗政府原领导非法倒卖农村集体耕地1460亩

2021年06月02日 17:08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呼伦贝尔市 莫旗登特科镇登特科村一组二组九组集体耕地被旗政府违法征收批给东大迪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的举报材料

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举报人针对古莫旗登特科镇登特科村一组、二组、九组集体耕地被莫旗政府、登特科镇政府强行违法征收变为国有后,批给沈阳东大迪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举报,理由如下;

一、莫旗登特科办事处登特科村一组、二组、九组村民与登特科村委会于1997年签订了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30年,至2027年结束,每个承包合同都有明确的面积、位置及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二、2003年4月莫旗政府和登特科镇政府、沈阳东大迪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及相关领导多次找到莫旗登特科办事处登特科村一组、二组、九组村领导及村民,许诺各种好处及优惠政策,强行加欺骗,于2003年5月6日违法解除了莫旗登特科办事处登特科村一组二组九组村民与村委会于1997年签订的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将集体耕地(95垧多)变为国有三、莫旗国土局于2003年5月13日将违法征收为国有的集体耕地(95垧多)违法批给沈阳东大迪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并且颁发了地号为A001,面积为953338.1平方米(95垧多),使用年限为40年。作为项目开发(登特科镇高科技示范园区)使用。

四、莫旗政府和登特科镇政府在将集体耕地变为国有过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四十五条、四十七条的规定,莫旗政府和登特科镇政府没有任何权力对这些集体耕地的处理决定权。

五、莫旗政府与沈阳东大迪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协议书,规定乙方(沈阳东大迪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对该土地要依法使用,登特科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必须在2006年之前竣工。乙方需按意向在2006年春季前向登特科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投资7000万元以上,否则,甲方将收回登特科镇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土地使用权。沈阳东大迪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登特科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必须在2006年之前竣工及投入7000万元 见图,已经严重违约。自2006年登特科镇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至今一直非法占有农民耕地拒不返还,出租牟取巨额利润,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罪。

六、莫旗人民政府无视党纪国法,视国家法律法规为一纸空文,不顾百姓的生活与安危,欺上瞒下 在无权批准,不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及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下,没有上级政府与国家任何手续的前提下(见图),单方面越权批准的文件是无效的,与沈阳东大迪克化工药业集团所签订的合同更是违法的、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可是多年来失地农户四处上访,要求政府返还农户赖以生存的土地却至今无果,其中操作与幕后的保护伞是哪位领导?为什么要与民夺食?请求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呼伦贝尔市政府联合成为专案组调查。

七、内蒙古莫旗登特科镇登特科村一组、二组、九组村民,从被政府及沈阳东大迪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欺骗后,失去赖以生存的耕地后,生活没有任何依靠,流离失所,旗镇二政府及沈阳东大迪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取得耕地前的承诺,解决村民就业等,根本没有实现。

基于以上内蒙古莫旗登特科镇登特科村一组、二组、九组村民向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要求收回集体耕地,还村民一个正义及公道。

村民代表;李成刚 13847036097

王勇 13848802800

刘春海 13948808921

王海 13722035586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