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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奥委会:不得用奥运选手姓名恶意抢注商标

2021年08月18日 22:34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针对全红婵、杨倩等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一事,中国今天发布提示,不得以姓名恶意,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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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报道,奥委会称,社会各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应当保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中国奥委会提示,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选手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中国奥委会称,运动员及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有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北京青年报此前报道,记者搜索中国商标网发现,自8月5日起,就有商家及个人抢注“全红婵”商标,目前共计有18个“全红婵”商标正在注册申请中,类别涉及日化用品、医药、办公用品、服装鞋帽、布料床单、食品、啤酒饮料、酒、教育娱乐、餐饮住宿等。同时,还有近百个“红婵”、“金红婵”相关商标正在注册申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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