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强调三次分配中国有钱人可能要捐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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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8日电)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昨天主持的中央财经委员会强调促进「共同富裕」,做法上则提到「三次分配」的制度安排。外界关注,中国高收入人士与企业是否将被要求捐更多钱回馈社会。
所谓「共同富裕」,其中必牵涉到社会分配这个敏感的问题。
根据新华社,17日举行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10次会议上指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这项会议接着表示:「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多家中国大陆媒体及经济专家今天都表示,「三次分配」的提出令人关注;此外,未来税收制度的变革也值得注意。
新京报引述经济学家厉以宁先前发表过的看法指出,初次分配是透过市场上的各个要素获得要素报酬;二次分配就是透过税收、转移支付再平衡;三次分配就是「透过自愿公益捐赠进一步调节」。
2019年,中共19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同年底,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发表文章,阐述此概念。
这篇文章表示,第三次分配就像一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温柔之手」,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慈善」是第三次分配的关键字。
文章还说,政府要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中积极作为,一方面要扩大享受税收优惠慈善组织的范围,另一方面,提高企业和个人慈善捐助税前免税水准,使企业和个人有更多的财力投入到慈善中。
北京青年报微信公众号「政知见」今天指出,7月发布的「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便提到,要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兴办社会公益实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等与发展慈善事业相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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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是当前中国共同富裕的示范区,目标是在2025年,浙江人均生产毛额达到中等已开发经济体水准、城乡差距持续缩小,2035年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进程比全国目标走快一步。中国的目标则是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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