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皆兵!90后玩具店主售十支水弹枪判三年引热议
【希望之声2024年2月2日】(希望之声记者李慧综合报导) 中国大陆一玩具店主因为售卖十支水枪被判三年监禁缓期执行。
据澎湃新闻2月1日报导,2023年12月28日,甘肃武威凉州区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河南男子聂鹏立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他的「连襟」刘新作为本案第二被告人,被以同样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当过保安、送过外卖的90后小伙聂鹏立在失业半年后,于2020年下半年开了一家「小大人」玩具店,起初各类玩具都有,后来销路较好的水弹枪逐渐成为其主营产品。聂鹏立主要是通过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水弹枪视频,和有兴趣购买的顾客添加微信然后进行交易,通过快递发货。
一审判决书显示,警方从聂鹏立处查扣各类疑似枪支共98支,经过鉴定,有10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大于1.8J/cm²」,被认定为枪支,并以此作为量刑基准。
一审宣判后,聂鹏立、刘新不服判决,均已提起上诉。
其实不仅当事人不服,网民也不服。有网民在大陆社交平台上留言嘲讽道:
「萝卜枪也挺危险的,居然能发出“嘭嘭”的声音!」,「把吸尘器电机反转,这比动能都能过1.8」,「据说普通人吐痰的威力就够武器级了」,「生产水弹枪的是不是按地下兵工厂查处」,「射钉枪才是真危险,应该禁止装修使用,改为手工敲钉子,另外开车的司机都是潜在的杀手,应该全面禁止车辆上路」,「用他的枪枪毙他吧」。
近年来,中共对玩具枪、仿真枪枝的管控越来越离谱。
2016年,一位经营气枪射击气球的摊主赵春华老人,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刑三年半。
2014年,年仅18岁的四川小伙子刘大蔚,因订购24支仿真枪,在没有收到实物的情况下,被福建警察抓了,称其中有二十支仿真枪杀伤效果不亚于真枪,并以此为由判处刘大尉无期徒刑。当时刘大蔚当庭痛哭喊道:「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能打死我,我就承认我有罪!如果打不死我,就放我回家!」
2012年,生产塑料玩具枪的一位福建晋江小老板黄河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罚款30万元人民币。2022年,经过4次减刑后,服刑11年5个月的黄河被释放。
大陆民众因仿真枪被判刑的比比皆是。有网民讥讽说,「什么是制度自信,一个敢让普通百姓拥有枪枝、爆炸物、管制刀具的国家才是真正的制度自信 。你已经是雄狮了,难道还害怕羊拥有牙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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