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章索赔二千万美元 邓小平大骂《人民日报》愚蠢
营救王炳章委员会
中共喉舌《人民日报》与王炳章曾经有多次互动。1982年9月,他获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医学哲学博士学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美公费留学生第一位博士,《人民日报》海外版予以赞扬。不过当王炳章「弃医从运」,《人民日报》立即变脸,开始对王炳章口诛笔伐,尽造谣诽谤之能事。而王炳章和中国民联即行反击,并把《人民日报》告上了美国法庭。
由於此案曾经轰动一时,值得较为详细加以介绍。 1984年12月13日,《人民日报》刊登作者崔陈文章「江南印象记」,借着名作家江南之口,点名攻击批判了王炳章和《中国之春》。文中写道: 「江南⋯⋯对於以王炳章等人搞起来的《中国之春》,⋯⋯是对中国现代化的莫大讽刺,说穿了他们是抛弃大陆的妻女另寻新欢的伪君子,是借爱国为名,行敲诈华侨之实以中饱私囊的江湖骗子,是一群名利熏心,搞政治投机的政治娼妓。」语言之恶毒,与《人民日报》作为党的打手的行文风格如出一辙。
此文中所说,真的是出自当时已故的作家江南之口吗?江南的遗孀崔蓉芝女士在1985年12月22日致「中国民联」信函中,明确指出:「崔陈⋯⋯文中有许多不实之处,至於嘲讽《中国之春》更是无中生有。」 接到崔蓉芝来函,王炳章等人立即商讨,并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向《人民日报》宣战。1985年11月25日,《中国之春》代表王炳章、黄奔(餐饮业老板)、宗继详、汪伦(三藩市 26 号台电视主播)四人,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高等法院民事庭正式呈递了诉讼状,控告中共宣传部长邓力群、《人民日报》负责人和作者崔陈、以及人民日报在美国的代理公司「中国书刊社」诽谤,要求《人民日报》给付二千万美元的名誉赔偿。 在美国的法庭上,控告中国共产党的党报,这在美国的法律史上,还是第一次;而中国共产党的党报,作为被告,惹上了美国的官司这也是第一次,故官司怎样打法,非常令人注目。
《人民日报》在美国法庭被控告的消息,通过「内参」,报到了中共高层,据说引起了相当的震动,邓小平得知此情,连声斥责《人民日报》「愚蠢!愚蠢!」同时中共国安部也报不上《中国之春》接受国民党津贴的任何证据,在与国际法专家磋商以後,中共高层认为不能与《中国之春》对簿公堂,遂决定动用政府名义,以外交关系恶化相威胁,向美国施加压力,要求给予《人民日报》以主权豁免。1986年5月6日,中国外交部就王炳章等控告邓力群和《人民日报》案,给美国政府发了(八六)部条字第一七三号外交照会。照会称:「1985年12月14日,中国外交部曾就王炳章等人在美法院控告中国《人民日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借以进行反对中国政府的政治活动一事,向美方提出过交涉。⋯⋯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人民日报》理应在美国法院享有主权豁免。中国方面认为美国法院无权受理此案。」
官司的结果也颇有意思。《中国之春》在次年与次要被告达成庭外和解,但主被告却不了了之。为什麽呢?因为经过《中国之春》律师的多种努力,被告邓力群及《人民日报》一直不接法院传票,法院在没有确凿证据证实被告已接到传票的条件下,而无法进行正式审判。在《中国之春》的穷追猛打之下,《人民日报》只好做了缩头乌龟!
此案还有一个花边。据汪岷回忆说,多年之後,当年还是《人民日报》名记者的着名异议人士刘宾雁到了美国,「他风趣地告诉我,这个事在北京总社里,大家奔相走告,人人自危,报社领导一再召集开会,警告各出入美国的记者,在机场、在路上不等接受任何人递来的信件,提防是法院传票。宾雁笑着对我说:我本来在国内是不知道王炳章和《中国之春》的,这一下我可知道了。」
营救王炳章委员会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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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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