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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下首宗“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黎智英案引发国际谴责

2025年12月17日 4:54 PDF版 分享转发
英国外交大臣伊薇特·库珀(左)就黎智英案召见中国驻英大使,重申释放黎智英。黎智英之子黎崇恩(右)敦促英国政府站出来,争取让其父亲获释,并返回英国。(图片来源:网络拼图)
外交大臣伊薇特·库珀(左)就案召见中国驻英大使,重申释放黎智英。黎智英之子黎崇恩(右)敦促英国政府站出来,争取让其父亲获释,并返回英国。(图片来源:网络拼图)

【希望之声2025年12月16日】(希望之声记者唐仲宝综合报导)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周一(15日)被香港法院裁定“串谋勾结”等3项罪名成立,成为港区《》下首宗“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的案件,同时更进一步显示收紧香港法治与新闻自由,引发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英国、美国、欧盟等国家、政府机构、团体和个人纷纷以“最强烈措辞”表达立场;英国外交部更为此召见中共大使;黎智英之子则再次促请英国政府争取让作为英国公民的父亲回国。

综合媒体报道,众所瞩目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港区《国安法》一案,香港法院15日裁决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共三项罪成,最快明年初宣布刑期,可能面临终身监禁。

黎智英在开庭前四分钟,由惩教人员戒护步入法庭,身形明显消瘦。法官宣读判决期间,黎精神状况尚可,并不时向坐在旁听席的妻子李韵琴、么儿黎顺恩,以及天主教香港教区前主教陈日君露齿微笑、挥手致意。有罪裁决出炉后,黎随即被押返荔枝角收押所,亲友与辩护律师默默离开法院,并未发表意见;辩护律师之一、资深大律师彭耀鸿表示,“判词太长需要时间研究”,但未表态是否上诉。

网上资料显示,黎智英于1947年底在中国大陆广州出生,今年78岁,无论法庭是轻判或重判,其余生将可能在狱中度过。

黎智英之子:现在是把言语转化为行动的时候

黎智英之子黎崇恩在判决后于英国召开记者会,指父亲被定罪对社会所珍视的价值造成冲击,认为父亲是因敢于报道真相及坚持而被检控,敦促英国政府站出来,争取让其父亲获释,并返回英国。

黎崇恩其后接受在英香港网媒《绿豆》访问时表示,黎智英被判有罪在意料之中,但从法庭颁下的判词可见,法庭并非基于任何新的或有力的证据定罪,而只是根据过往《苹果日报》的报道及公开会议纪录,将其父亲定罪,形容事情“非常 Crazy (疯狂)”。他认为,判决是对父亲的持续迫害,会继续为父亲争取公义。

他在另一网上频道《不明白博客》受访时表示,黎智英为守护民主已失去自由五年,并被单独囚禁在没有窗户的狭小囚室内,夏季时室温可达摄氏40度,加上父亲已年届 78岁并患有糖尿病,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下,身体状况日益恶化,经常全身出疹和流血,指甲剥落,一年内体重下降约10公斤,情况令人心痛,亦倍感忧虑。他强调,若父亲死在监狱中,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再次要求当局释放黎智英。

黎崇恩表示:“现在是把言语转化为行动的时候,促成我父亲的获释,将此作为与中国建立更紧密关系的前提条件。”

香港基金会自由委员会(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英国暨欧盟区主任马克·萨巴(Mark Sabah)也指出:“黎智英是英国公民。他的释放应成为英国首相基尔·斯塔默(Keir Starmer)计划明年1月访问的前提条件。”

黎智英被定罪之际,较少接受媒体访问的黎智英女儿黎采(Claire Lai)公开呼吁:“不要让我的父亲死在狱中,成为一名殉道者。那将会是你们抹不去的历史污点。”

黎采在华盛顿接受法新社专访时指出,患有糖尿病的黎智英长期被单独囚禁在高温环境中,体重明显下降,且未获得应有的医疗照护。她表示,“足够的医疗照顾”或许见仁见智,但香港政府并未反驳她提出的任何一项具体健康指控。

她说:“政府说了什么、没说什么,或发表了什么声明,当然令人不快……但真正让我难以入眠的,是我脑海中父亲健康每况愈下的画面。” 她提到,5年的单独监禁对黎智英的健康造成恶劣后果,患有背痛、腰痛、心悸、糖尿病等问题,还有指甲变色脱落、牙齿腐蚀,以及视力、听力弱化等状况。她呼吁北京政府允许父亲接受自己选择的医师诊治,并最终将他释放。

英国外交大臣:再次呼吁北京和香港当局废除港区《国安法》

黎智英因“违反”港区《国安法》案,遭香港法院裁定他“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3项罪名全数成立。当天,英国驻香港代理总领事曾前往法院旁听、见证了判决过程。

英国外交大臣伊薇特·库珀(Yvette Cooper)于周一当天在国会表示,外交部已依她指示召见中共驻英大使,并以“最强烈措辞”传达英方立场。

库珀重申,港府对黎智英的起诉是出于政治动机,她要对此表达强烈谴责。她续称,对黎在香港遭严重侵犯人权深感痛心,强调任何国家都不能因为英国公民行使基本权利而加以霸凌或迫害。

她再次呼吁香港和北京当局释放黎智英,并强调英国政府官员与中、港官员会晤时,曾多次就“黎智英案”提出关切,且是一有机会就这么做。她还透露,港府多次无视黎智英已高龄78岁、被关押逾1800天,且健康状况不佳,拒绝英方探视黎智英的请求。英方上一次提出类似请求是本月11日。

在回应国会议员质询,库珀说,首相斯塔默、其他英国高阶官员,以及她本人11月与中共外长王毅通话时,都曾陆续向中方表达关切,这是因为对英国政府而言,“黎智英案”不仅是外交领域的问题,更足以影响英中政府之间的整体关系。

库珀指出,英国政府态度毫不含糊、十分明确,中国(中共)确实对英国构成一系列国家安全威胁。北京强加于香港的港区《国家安全法》如今甚至被拿来对付流亡英国的异议人士,她要再次呼吁北京和香港当局废除港区《国安法》,并对“所有”依该法被起诉的人停止诉讼。

英国跨党派任意拘留与人质事务国会小组(Parliamentary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 and Hostage Affairs)发表声明批评,这项定罪显示英国政府的失职,因“政府先前未能更强硬要求立即释放黎智英”。声明指出,美国、加拿大与澳大利亚等国,已成功促成其公民从中国与香港的任意拘留中获释,“尽管英国与香港之间有《香港基本法》所保障的特殊国际义务关系,英国却未能做到”。

英国影子外交大臣普丽蒂·帕特尔(Priti Patel)则主张,政府应“取消首相明年1月的访中行程,以向中共传达我们的愤怒”,除非黎智英获释。她也呼吁政府阻止“超级大使馆间谍枢纽”,并将中国列入英国《外国影响力登记制度》(FIRS)的加强层级。

部分英国国会议员亦要求英相取消访中安排,但库珀表示仍有必要与北京维持接触往来。近年在英相斯塔默领导下,英国正寻求修补与中共的关系。过去十年间,英中双边关系因间谍指控、香港《国安法》等议题而恶化。斯塔默预计明年1月造访北京与上海,在那之前英国将决定是否允许中共在伦敦市中心兴建新大使馆。而在今年9月,英国贸易大臣彼得·凯尔(Peter Kyle)时隔7年出访了中国。

欧盟:案件象征香港民主与基本自由遭侵蚀

针对黎智英被定罪一事,欧盟对外事务部(EEAS)周一当天发布声明表达深刻遗憾。

欧盟指出,这起案件具有政治动机,象征2020年港区《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民主与基本自由遭侵蚀;欧盟重申应立即且无条件释放黎智英。

欧盟表示,作为国际商业枢纽,香港在历史上所获得的成功根基于法治。对黎智英所进行的国家安全审判,进一步削弱了外界对香港法律制度的信心,而法律制度正是这个特别行政区具有吸引力的基础。

欧盟回顾,由黎智英创办的《苹果日报》已于2021年6月被迫停止运作,而自由且独立的媒体,对于建立具韧性的社会以及确保政府问责,相当重要。

欧盟再次呼吁中共政府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国际法下的承诺,保障基本权利与自由,这些权利与自由载明于《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

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首席发言人安妮塔·希珀 (Anitta Hipper) 亦为黎智英发声,对他被判有罪深表遗憾,认为裁决具有明显的政治动机,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民主与基本自由持续被侵蚀的象征,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黎智英。

希珀指出,香港作为国际商业枢纽,其法治制度是吸引力的基石,而黎智英案进一步削弱外界对香港法律制度的信心。欧盟再次呼吁中港政府履行其所签署的国际法律义务,以及在《中英联合声明》中所作承诺。

美国国务卿:敦促中共政府基于人道考量释放黎智英

据报道,香港媒体大亨、现年78岁的黎智英周一被香港法院依港区《国安法》宣判,三项国安罪名全数成立。对此,美国总统川普(Donald Trump)当天表示“非常难过”,并称他曾向中共国家主席提出考虑释放黎智英的请求。“他(黎智英)年纪大了,身体状况也不好,所以我确实提出了这个要求。接下来就看看会发生什么事。”川普在重返白宫前还表示,希望能促成黎智英获释。

不过川普未具体说明何时向习近平提出该请求。外界分析认为,川普曾于10月在韩国与习近平会面,应该是当时曾向中方提及黎智英案。

美国国务卿卢比奥(Marco Rubio)在川普发言后不久于X平台发文表示,黎智英遭判有罪,显示中共决心 “噤声那些试图扞卫言论自由与其他基本权利的人”。他在声明中说:“我们敦促当局尽快终结这场苦难,基于人道理由释放黎智英先生”。

美国国会及行政部门中国问题委员会(CECC)表示,黎智英是因新闻工作和他对民主的信念被判有罪,他从来都不应该被捕,应该被无条件释放,与家人团聚。欧盟对外事务部(EEAS)表示深切遗憾,直指这项裁决象征香港民主自由遭侵蚀,重申应立即无条件释放黎智英。

香港末代总督:北京及在香港的傀儡政府特别仇视勇于挺身反抗它们的人

周一,针对黎智英被定罪一事,黎智英的国际法律代表表示,法庭对黎智英的裁决令香港法律制度蒙上污点。

香港法律学者分析判词后指出,大部分证言是基于黎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前的行为,未能清楚显示黎在该法生效后的违法证据,反映法庭判罪时在很大程度上受控方证据牵引。

另外,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表示,黎智英案的重点在于《国安法》通过后,黎智英是否作出违法行为以构成「勾结外国势力」罪,但在长达 855页的判词中,大部分是黎在《国安法》生效前的言行和资料,而当时请求外国制裁并非属于违法行为,相关行为在《国安法》生效后变成违法,法庭理应阐明「串谋」在新例生效后仍然存在,但法庭只是基于黎的个人背景,笼统推断其在《国安法》生效后会继续以往行为,并未提供更多直接证据支持有关假设。

至于”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陈文敏指出,煽动罪的定义一直含糊且备受诟病,而判决更进一步收窄煽动罪的答辩空间,表明不容许媒体存在可能引起对政府憎恨的言论,却未提供充分说明和法律依据,涉嫌违反言论自由,认为此部分有待上级法院进一步厘清。

他重申,终审法院在处理支联会拒绝提交资料案的终极上诉时,已提醒下级法院在解释《国安法》时,亦须顾及《基本法》下对新闻及言论自由等人权保障的考量。然而,法庭未在黎智英一案判词中提及相关考量,令人诧异。

英国维权组织”香港监察“也发表声明,谴责香港法院对黎智英的判决。审判过程中,黎智英遭指控,他与外国倡议人士和政治人物的关系,包括他与”香港监察“相关人士的互动,足以证明他”串谋勾结外国势力“。

香港末代总督彭定康(Chris Patten)表示,任何人若认为中共可被信任或有自我改革的能力,应谨记黎智英案。

彭定康同时是英国维权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赞助人。

彭定康发表声明指出,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一群政治任命法官对黎智英宣判有罪,这就是中共蔑视自己所签署协议、蔑视”自由“的最有力证据。

根据1984年签署、关于香港的《中英联合声明》,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北京后,香港的自由、法治应维持50年不变。彭定康说,中共已明显违背承诺。

彭定康1992至1997年担任香港总督。他说,中共憎恨黎智英,除了是因为他早年从中国大陆偷渡至香港,以逃离中共统治、追求香港享有的政治和经济自由,更是因为具英国公民身分的黎智英明明有机会在1997年之后,移居英国或其他国家,却选择留在香港,与其他港人一同为自己的权利奋斗。

彭定康指出,北京及在香港的傀儡政府特别仇视勇于挺身反抗它们的人;中共恐惧让香港显得独特的”自由“,也害怕”自由“终将在中国促成改变。

对中政策跨国议会联盟:国际社会未能有效促使中共政府履行法律责任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遭中共以港区《国安法》定罪,香港西九龙法院周一宣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与“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等三罪全部成立,引发跨近45个国家和区域议会、约300名议员的 “对中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也发布谴责声明。IPAC及其人员同样曾被指控,是参与”串谋勾结“的”外国势力“。

总计76位来自不同国家和区域议会的议员发表联合声明,批评香港当局对黎智英作出不公正、具报复意味的判决,议员们对此表达最严厉谴责。

声明提到,黎智英如今承受苦难,其中一个原因正是”国际社会未能有效促使中共政府履行法律责任“。各国政府因此应当明确表态: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必将对双边和多边关系造成后果。

声明强调,罗织罪名以迫害无辜人士的国家权力当局,绝对不配享有与他国”正常交往“的待遇。

参与IPAC联合声明的国家和区域议会现任议员分别来自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美国、英国、加拿大、澳洲、纽西兰、荷兰、挪威、瑞典、瑞士、捷克、德国、爱尔兰、立陶宛、拉脱维亚、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科索沃、北马其顿、黑山、塞尔维亚、菲律宾、索罗门群岛、哥伦比亚、巴拿马、巴拉圭、肯尼亚,以及多达5位乌克兰国会议员。另外,中华民国的两位IPAC共同主席,民进党籍范云和民众党籍立法委员陈昭姿,也加入连署。

台湾民进党中国部今强烈谴责并呼吁中共与港府应立即释放黎智英、停止迫害言论与新闻自由,也提醒国际与台湾社会都不该“相信习近平”、抱持任何错误的幻想,否则只会让台湾成为继香港之后的下一座“威权修罗场”。

民进党中国部指出,黎智英创办媒体,实践新闻自由、发表时事评论;民主党等香港泛民党派组党参选,行使公民权利、监督政府施政——这些在民主国家里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在中共眼中却成了“勾结外国、煽动人民、颠复政权”的罪大恶极,而穷尽一切“国安恶法”甚至“跨境镇压”等卑劣手段也要“追杀到底”,完全凸显中共政府的独裁野蛮本质。

台湾陆委会也严厉谴责港府,痛批利用国安恶法箝制言论、新闻自由,政治迫害民主人士。

陆委会指出,黎智英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被控“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关押迄今长达五年,有违司法正义。国际社会及人权团体高度关切案件发展,多次呼吁停止迫害并释放黎智英。如今他遭定罪,台湾与国际社会均感到极度痛心与失望。

陆委会表示,此次判决如同向世人宣示,香港的自由、民主及司法独立已遭蚕食鲸吞。港府一直强调向世界“说好香港故事”,但再多故事也无法掩盖打压言论自由、迫害民主人士的事实。陆委会呼吁中共与港府应立即释放黎智英,并停止迫害打压民主人士,还给港人《基本法》所承诺之自由权利。

黎智英:无悔牺牲自己来为香港争取民主自由的历程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15日遭中共以港版国安法定罪 最终面临无期徒刑;逾30年历史的香港民主派政党民主党也通过解散。

此判决立即引发国际新闻与人权组织的强烈谴责,痛批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审判骗局”(sham conviction)。

保护记者委员会(CPJ)亚太区专员马丽怡 (Beh Lih Yi)发表声明,怒斥这项判决是“可耻的迫害行为”。她强调:“这项裁决凸显了香港对新闻自由的彻底蔑视,而新闻自由本应受到香港小宪法《基本法》的保护。”

CPJ在声明中指出:“黎智英唯一的罪行就是经营报纸和扞卫民主。”该组织警告,随着在狱中的时间一天天过去,黎智英因健康恶化而死亡的风险正不断增加,呼吁港府立即让他与家人团聚。

“香港记者协会”也发表声明,对裁决表示“极度遗憾”,指香港《基本法》保障新闻自由,却有人因为从事新闻工作而身陷囹圄,对新闻界早已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无国界记者”(RSF)组织指出,这项判决已粉碎新闻自由。

英国《卫报》(The Guardian)发表文章称:黎智英生命轨迹起落,反映香港民主兴衰。

文章说,黎智英小时家境富裕,却因此成为被批斗对象,5、6岁时母亲被送往劳改营,但也许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之下,令其学会求生。

后来,他偷渡到香港,那年他只有12岁。

1989年北京“六四”天安门事件的爆发,成为黎智英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捩点。他曾向媒体说,“六四”事件 “就像母亲在黑暗的光明中呼唤他,我的心敞开了”。

“六四”事件翌年,即1990年,他创办《壹周刊》,跨入媒体事业。

曾在“壹传媒”工作的退休高层早年曾向记者说,当年黎智英之所以创办《壹周刊》,就是因为不满北京当局处理“六四”事件的手法,因此投身媒体业,以对时局发挥更大影响力。

《壹周刊》于1990年初创刊,是一份综合性杂志。首刊后,它就成为香港最成功的杂志。网上资料显示,1991年,《壹周刊》的发行量有7万5000份,是香港销量最大的杂志,读者群达到31万5000人;1995年,发行量增加到16万2521份,读者高达106万人。

1994年7月,黎智英曾在《壹周刊》刊登了一封公开信,批评当时的中国总理李鹏,他在公开信还用了广东俗语“仆街(去死)”责骂对方。

这篇文章刊出后,不但引起社会议论,也令黎智英成为北京方面打击的对象。但他并未因此退缩,反而接着于1995年创办《苹果日报》,发行量曾高达数十万份,令他成为香港媒体大亨之一。

在2008年欧美相继爆发金融风暴后,香港媒体经营进入寒冬,有些倒闭或裁员,受到北京封杀的“壹传媒”也倍感困难,黎智英最终卖掉这份始创刊物。

在卖掉“壹传媒”后,《苹果日报》没有改变其反共立场,并且在香港政治运动中推波助澜,比如泛民主派每次举行重要游行时,该报都会在头版甚至刊发号外,呼吁市民参加游行,争取民主自由等权益。

《卫报》写道,黎智英、壹周刊和苹果日报由于不畏放声支持民主,成为当局的眼中钉。

黎智英在香港经常受到监控、骚扰和恫吓,他的住家跟公司多次遭到纵火,家人被狗仔队跟踪,2008年甚至有人谋划暗杀他但未遂。

他曾告诉友人:“对他们(中共)来说,我是麻烦制造者。他们很难不对我出手、试图让我噤声。”

2014年港府提出的政制改革方案未有回应港人对真普选的诉求,引发泛民发起大规模“占中”运动(雨伞运动),期间黎智英亲自到场支持示威者。

2019年,香港爆发更大规模的“反送中”运动,曾有百万人上街游行,反对政府修订逃犯遣送条例。这场运动爆发期间,黎智英自始至终全力支持,最终因为“触犯”《国安法》而被捕。

黎智英曾说,无悔“牺牲自己”来为香港争取民主自由的历程。显然,他从未改变其立场,被捕前也有心理准备,余生在狱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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