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案】 案情指与罗冠聪游说美欧制裁 要求停供港警武器装备(附:港台各界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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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光者 2026-9-1
【黄之锋案|案情指与罗冠聪游说美欧制裁 要求停供港警武器装备】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承认案情指,他与罗冠聪及香港众志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前後,持续推动「国际线」,游说美国及欧洲多国制裁中国及香港,并要求停止向港警供应武器及相关设备。
黄之锋作正式答辩时,被问及是否认罪时,就以英语回答称「Guilty」(认罪)。庭上之後读出承认的案情,提及香港众志於2016年成立,并在2020年6月30日解散,而黄之锋及罗冠聪分别曾任秘书长及创党主席,该组织主张香港民主自决,透过国际游说争取外国关注和支持。案情续指,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前後,二人及香港众志多次呼吁外国对香港特区及中国采取制裁或敌对措施,包括访问外国、会见政界人士、参与听证会、发起联署,以及在社交媒体和外国媒体上倡议「国际线」。
黄之锋和罗冠聪及後推动美国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包括到访美国期间,曾与美国政界人士及学者会面。而在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间,黄之锋与罗冠聪等代表团再度访美,黄之锋并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作供,支持透过该法案重新审视美国给予香港的特殊地位,并与美国政界人士会面;《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其後於2019年11月通过。
|案情指曾在不同国家进行国际游说
除美国外,黄之锋亦在不同国家或透过视像方式进行国际游说,包括在2019年9月与德国外长马斯会面,促请德国延迟与中国及香港的贸易谈判、停止向香港警察出口武器,并探讨德国版《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同年11月至12月,他出席意大利国会及欧洲议会相关会议,呼吁欧洲停止向香港警察出口武器和人群管制设备,并设立类似制裁机制。
案情又指,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间,黄之锋、罗冠聪及香港众志发起多个联署,要求美国、法国及瑞士停止向香港警察供应战术装备和武器。美国国会其後通过《保护香港法案》及禁止向香港警察出口弹药的法案。黄之锋亦曾在Facebook帖文中提及,自己曾赴美游说停止向香港出口催泪瓦斯。
2020年《港区国安法》实施前,黄之锋和罗冠聪仍透过Facebook、外国报章及媒体访问推动「国际线」,呼吁外国制裁及反对立法。黄之锋曾撰文敦促美国执行《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并发起全球请愿,要求欧洲国家向中国政府施压;他亦在外媒访问中表示希望英国采取制裁措施。
|众志解散後黄曾发文称不会停止国际线
香港众志於2020年6月30日宣布解散後,黄之锋和罗冠聪辞去职务,罗冠聪其後离港。案情指,黄之锋在7月发布多则Facebook帖文,称不会删除过往文章、放弃观点或停止推动国际线,又指海外人士会继续倡议在香港未能公开表达的观点,亦转发罗冠聪文章,当中提及必须扞卫「国际线」。
黄之锋其後接受商台、《卫报》、《德国之声》、《金融时报》及乔治布殊总统中心等访问或撰文,表示会继续吸引国际关注,并提及海外发声与本地运动相辅相成、外国企业和政府可就人权及自由保障发声,以及关注美国新政府如何应对中国。
罗冠聪则於2020年7月至10月间,继续以「国际线」人物身份游说,包括在社交媒体及外国听证会上批评《港区国安法》,并称外国制裁是中国行为的後果。
|曾要求以色列公司终止与港警合作
案情又提及,以色列数位监识公司Cellebrite;香港警方曾使用该公司技术以调查案件,包括提取黄的手机资料。罗冠聪其後发起网上请愿,要求Cellebrite等公司终止与香港警方合作,并去信多国政府,呼吁避免向香港警察提供监识产品。其後,Cellebrite之後停向中国政府及香港供应相关产品。黄之锋在另案被还柙前,於2020年11月在Facebook发布工作报告,称即使《港区国安法》已实施,仍继续国际游说,包括撰文及去信日本索尼、美国苹果公司,警告它们与中国政府合作的风险。
案情指,在2020年至2021年间,多国针对中国及香港特区政府采取措施,包括美国通过《香港自治法案》、制裁政府官员及暂停部分协议,英国、德国、法国亦暂停与香港的引渡逃犯协议。黄之锋其後在2025年6月6日因本案被捕,当时他正在狱中因「47人案」而服刑。
案件编号:HCCC18/2026
附:
【黄之锋案|刑期恐再延长 法律学者:港府以为港人会逐渐遗忘他】
原定明年1月刑满出狱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周三(2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案件押後判刑。29岁的黄之锋今次是继「47人案」後第二次在涉及《国安法》的案件中认罪,牢狱生涯恐进一步延长。事件引起国际政界及人权组织强烈反弹,批评港府「无休止追诉」,有学者更指港府企图长期囚禁黄之锋,直至香港人逐渐将他遗忘。
英国保守党前党
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认为,黄之锋只因争取自由便遭《国安法》起诉;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执行主任裴伦德(Luke de Pulford)也指,当局援引《国安法》生效前的行为追诉,黄之锋甚至可能因同一项所谓「罪行」而两度入狱。
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亚洲部主任皮尔逊(Elaine Pearson)表示,当局接二连三向黄之锋追加控罪,目的就是要他继续身陷牢狱,令他无法发声。长期关注中国人权的倡议者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亦批评,将推动民主及言论自由视为危害国家安全,是威权政府打压异见的惯用手法。
|艺术家巴丢草:黄之锋最大的罪就是年轻
流亡澳洲中国艺术家巴丢草认为,黄之锋「最大的罪就是年轻」,北京才对他如此忌惮。
乔治城大学亚洲法中心执行主任凯洛格(Thomas E. Kellogg)直言,港府明显打算将黄之锋「近乎无限期监禁」,原因正是他是全球熟悉及尊敬的香港政治人物,「港府或以为,只要再囚禁他10年甚至更久,香港人便会逐渐遗忘他,但我相信这不会发生」。
|香港监察:和平倡议遭刑事化
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政策总监Megan Khoo批评,当局把《国安法》变成打压异见的工具,将和平的国际倡议列为刑事罪行,藉此尽量延长民主派人士的刑期。她指出,黄之锋只是因为在国际社会为香港发声而遭到惩罚,但这类活动本来受到国际人权法保障。
专注东南亚人权议题的国际非政府组织Fortify Rights、美国非政府组织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同样要求港府撤销控罪,立即释放黄之锋。
香港人权资讯中心则批评,要求企业保障用户通讯自由及避免成为侵犯人权的共犯,是合法的人权倡议,律政司把外国限制装备出口及科技公司撤出香港归咎於倡议者,无异於倒果为因,更是「假借维护国家安全之名,行政治报复之实」。
【黄之锋案|在台港人联同台湾人权组织声援 前区议员吁勿悲伤春秋 倡制裁法官】
目前正为初选案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今(2日)早於高等法院承认「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多个在台港人组织及台湾人权组织在台湾举行声援行动。台港协会理事长桑普向《追光者》表示,相信黄之锋是北京的「挑典型」目标,「(刑期)起码双位数先满足到中共个胃口」;前区议员李文浩则呼吁海外港人要继续游说各国制裁法官与港府官员。
发起组织之一的香港边城青年秘书长冯绍天,在行动中代表各团体宣读诉求,包括撤销对黄之锋的所有控罪,并立即无条件将其释放,以及其他因行使表达、结社及和平集会权利而被囚禁的政治犯;港府亦须停止再以《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打压港人权利,同时要求台湾政府就事件公开表态。
|桑普:刑期「起码双位数」才满足「中共胃口」 称黄之锋未有因此消沉放弃
台湾香港协会理事长桑普分析,黄之锋与黎智英和戴耀廷都是北京的「挑典型」目标,他们对香港,甚或国际社会都甚具影响力,因此必须予以「制裁」。按照戴耀廷及黎智英两人分别被判10年和20年的标准,推测「黄之锋的情况起码要双位数,先至满足到中共个胃口」。
他又指,尽管港府不断为黄之锋罗织罪名和延长刑期,都是为了削弱黄之锋的抗争意志与信念,甚至在社会上造成寒蝉效应。不过他从相识的人口中得知,黄之锋并未因此消沉或放弃,桑普呼吁公众:「只要我哋唔害怕,已经系抵抗呢啲(恐吓)手段嘅唯一方法。」对於黄之锋在庭上认罪,他强调每个人都有认罪与否的自由,「认罪而不害人,系一个做所有被告嘅道德底线,他无违反」。
|忧黄之锋自由後「唔会停」不断加监 李明哲斥《国安法》如纳粹法律
目前被港府通缉的前区议员李文浩亦有出席,他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港府以串谋勾结等案不断向黄之锋进行「司法追杀」。他形容黄之锋是一个非常聪明、果敢、果断、「非常有强韧性」,相信港府是忧虑他一旦获释,甚至离港後,「黄之锋系唔会停」,港府的管治威信在未来只会持续受到猛烈炮轰;即使黄之锋认罪,李文浩亦认为他的刑期「唔会非常短」。
李文浩又强调,以他所认识的黄之锋,一定不希望大家单纯在外面为他悲伤春秋。他相信继续游说各国政府制裁国安法指定法官、特区政府以及香港官员是「而家可取嘅方法」。李文浩指,不少法官都会选择在英美澳加等地退休,「如果我哋不停喺西方国家声援香港民主人士,然後呢啲负责判刑、协助中共迫害香港民主人士的人,到最後退休又去英美澳加的话,呢件系何其荒谬嘅事!」他又指有关行动「已经在日程上」。
曾被中共关押5年的台湾人权工作者李明哲在行动中提到,黄之锋在2017年曾经特意到台湾召开国际记者会,声援当时已被关押的他。「可悲的是,时间是在往前流动,但是中国的人权就是不断的往後退,李明哲回来台湾了,今天却要在这边声援黄之锋」。
他形容这场国安审判不单是针对黄之锋,更是针对整个香港的民主自由,又形容这种迫害人民的恶法「跟纳粹德国灭绝、迫害犹太人的法律,并没有甚麽根本的分别」。他呼吁台湾必须以此为鉴,「拒绝落後的中国政府意图对台湾的染指,让台湾拒绝成为下一个香港」。
【黄之锋案|战友发文赞之锋逆境下仍坚毅努力 对香港民主的光从未熄灭】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今(2日)早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高院法官谭耀豪宣布押後判刑,但不少旁听市民、前学民思潮或众志成员均对刑期不感乐观。有前众志常委忆述过去与黄之锋相处的经历,形容他是一个工作狂,为了让香港「离民主再近一点点」而不断努力;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亦赞扬对方即使身处逆境,仍然「好努力进步咁过每一日」,鼓励在外面的他们没有藉口放弃。
前常委何嘉柔发文提到自己比黄之锋年轻两年,忆述初入学民时,就视他为「男神」,「憧憬着他的勇气和刚强」,并不时与战友讨论「是要用多少时间才可以成为一个黄之锋?」她形容黄之锋是一个工作狂,即使是中秋聚会,或是众人在摆完街站後昏昏欲睡时,他还是可以思考行动方向、回应传媒、网上发文等。
|深信「香港人值得有民主」 不介意四五十岁拍毕业照
何又指,之锋在成立众志後,曾立志「要让所有在众志的人都做到想谈论的议题」;她曾忧虑自己推动的性/别议题对当时社会而言仍属敏感,但黄反而安慰她:「光环就系拎嚟用㗎啦!你觉得啱点解唔做呀?」她忆述,黄之锋相信「香港人值得有民主」,只要众人在不同议题上有所发挥,「我们就离民主再近一点点」;何嘉柔形容,他说这番话时,眼里总是亮晶晶,「眼中的光从来没有熄灭过」。
黄之锋自2017年起就因2014年重夺公民广场案而入狱半年,当时他才21岁,随後又在2019年反修例运动前夕再因伞运案件而入狱两个月,至2020年12月起,更因各个政治案件而在囚至今逾2,100日。何嘉柔慨叹,他在这段20几岁的人生,大部分时间也只「剩下一格格的探监时间」,战友之间的经历,也只能「隔着探监的玻璃、朋友转述的几句说话」而拼凑出来。
何嘉柔表示,和他最後一次见面是在赤柱监狱,当时不敢告知他自己将会赴英留学,但仍获之锋托友人祝福:「向前走,不要回头看,去做个好社工。不要对他愧疚,不要忘记我们的过去」,并表示仍然视她为自己的骄傲。
何提到自己在去年11月已毕业,她亦提到黄之锋曾承诺她会去观礼,惟因服刑而未能起行。她坦言不知道何时、何岁才能与之锋重聚,但「我不介意四张嘢、五张嘢的我们,还是能够穿着毕业袍补拍一张毕业相的」。
|大半个20多岁人生屡陷囹圄 身处艰难成墙外人榜样
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则在帖文中列出黄之锋由参与社运到成为政治犯的历程,从2011年15岁创立学民思潮,中间经歴2014年雨伞运动、2016年成立众志,以及自2017年起接连因为各宗政治案件而入狱,到最後写道,30岁的黄之锋可能面临十年或以上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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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自己与之锋同龄,二人自16岁时认识,笑言牢狱生活令黄这个读写障碍患者,由当初看不明他在监狱写的信件内容,到现在已令人看得明白,英文也进步许多,甚至在狱中主动关心他人。对於黄之锋「不停被告」,仍然能够「好努力进步咁过每一日」,他形容对方「好痴线」;又指因为他的努力,才鼓励到外面的人没有藉口不坚持下去。陈最後寄语他一切安好,并预祝他下月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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