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粉丝交流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一场荒诞的政治讽刺剧:从王希哲「闯关投案」看香港法治的崩解与权力的极限

2026年09月12日 7:49 PDF版 分享转发

一场荒诞的政治讽刺剧:

从「闯关投案」看的崩解与权力的极限

杨纯华

资深异见人士王希哲先生於香港机场上演了一场震撼人心却又无比讽刺的「闯关投案」。此举起因於香港法院裁定前支联会主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理由是支联会主张的「结束」被认定为否定中共领导地位、破坏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然而,李卓人过去曾公开称王希哲为其民主思想的「引路人」。王希哲据此发表评论指出,若香港法院认定李卓人主张「」构成罪行,那麽作为「引路人」的他无疑「罪不可逭」。

王希哲选择亲赴香港「自首投案」,要求将自己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审判。然而,香港当局面对这位主动送上门的「犯罪嫌疑人」,反应不是司法程序中的调查或聆讯,而是动用多名人员围堵、强行遣返,并严密隔离。这段波折重重的闯关经过,不仅是一份个人抗争的纪录,更像是一面锐利的镜子,将当局「选择性执法」的虚伪与恐惧暴露无遗。

一、 讽刺一:逻辑悖论——「结束一党专政」若有罪,何以纵放「引路人」?

王希哲「投案」的法律与政治逻辑极为严密且具震撼力:

法理逻辑的死角:香港法院在支联会案中认定,「结束一党专政」等同於意图推翻国家根本制度。王希哲则直指,李卓人的民主理念与抗争主张很大程度上受其启蒙,若追求民主政治、反对一党专政是「颠覆罪」,则思想的源头与「引路人」更具责任。  

执法标准的双标:面对主动前来承担责任的「共谋者」或「引路人」,与国安执法体系本应依法将其拘捕、移交法院甄别。然而,港府却选择「急於将其赶走」。

这种「只敢在安全区内审判已身陷囹圄的李卓人,却不敢在上接下『引路人』自首」的作态,彻底击碎了当局所谓「依法严惩颠覆分子」的威严叙事。

二、 讽刺二:行政权力凌驾司法,「法治」沦为政治裁量的道具

王希哲在与入境处官员争辩时提出了一个核心质疑:「入境处有权拒绝入境,但没有权力放过一个来向香港法院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只有法官才有权决定。」

这句话精准刺中了香港当前法治体制的痛处:

程序正义的倒置:在传统普通法体系下,行政机关无权替代法院决定一位自称犯罪者的法律命运。入境处官员擅自判定不予受理并实施强行遣返,实质上是以行政命令切割了司法审判流程。

制度规范的失灵:现场官员无视羁押文书上关於「会见亲友与律师」的明文规定,并利用「不提供 WiFi」等技术手段阻挠其与外部联系。  

当王希哲质问「你们香港怎麽越来越像共产党,可以不依制度完全依你们的一时需要?」时,文中记录「旁边几位警员惭愧地低下了头」。这一细节极具象徵意义:基层执法人员心中清楚程序的边界,但在政治指令面前,专业伦理与法治精神被迫让位。

三、 讽刺三:「死刑犯等级」的戒备,遮掩不住体制深层的恐惧

王希哲在文中描述了他在扣留期间的遭遇:前往医院检查时三名便衣环绕紧盯、入住羁押房时门口整夜有人长坐监视、连上厕所都寸步不离。这种戒备规格与当局急於将其遣返的态度形成了鲜明对比。

面对一位年事已高、仅凭信念与一张声明前来的政治异见者,庞大的执法机器表现出极度的紧张:

害怕法庭变讲台:当局深知,一旦接受王希哲投案,香港法庭将不得不公开审理「引路人」与「结束一党专政」的法理争议。王希哲必将在法庭上把一场针对港人的审判,转化为检验当局合法性与司法公正性的公开论辩。  

害怕历史记忆的联动:当局试图将李卓人等人的案件定性为孤立的「危害国安」事件,而王希哲的出现,硬生生将这场审判与数十年来中国民主运动的脉络连结在一起。  

为了避开这场潜在的政治与法律危机,体制选择了最省事、但也最难看的作法:粗暴地截断他与法庭、媒体及大众的任何接触。  

结语:登机口前未竟的咆哮

王希哲在被遣返的香港登机口大声疾呼:「再见了香港……我希望香港人民都能来主持正义。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这一幕为整场闯关行动画下了沉重却深刻的句点。

王希哲的「闯关投案」,本质上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政治行为艺术与法律抗争。他以「引路人同罪」为由,强迫港府与中共在「接受投案并面对法庭辩论」与「违反司法程序将其赶走」之间做选择。当局最终选择了後者,恰恰向全世界证实了其法治叙事的脆弱。

这场看似以「遣返」告终的闯关,成功完成了一次力道强劲的政治批判——它用最真实的经历告诉世人:当一个体制连面对主动前来『投案』的异见者都感到恐惧时,它所展示的威严与强硬,不过是外强中干的表现。

来源:北京之春

请点赞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蓝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