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正月初二就开工
回到分监区以后,徐斌的那帮犯人开始孤立我,包括我所在的8仓,一些需要追随徐斌求取考核成绩的犯人也不理我,空气相当冷涩。廖新华偶尔趁没人时朝我努努嘴,悄悄说上一句半句的,还不时瞅瞅四周,担心被人看见听见,我理解他的难处——一方面要与“监控”对象搞好关系,一方面又不能得罪车间“大佬”。有一天收工后,韦福芝将我叫到他管的图书室,问我为什么不告,我说了自己的理由——等书稿寄回后再告,韦福芝说:“你一定要告,管事犯打人,干部也打人,无法无天!有什么怕的,你连共产党都敢反对,难道还怕他几个大盖帽?你告的话我一定配合。”我很感激老韦的热心与支持,但仍觉得书稿重于“挨打”,我仍决定先缓一缓,待书稿抄完寄回后再设法来告。
时任指导员的钟东出差回来后,我将这件事的原委说与他,希望能讨到点公道来。但钟东只是劝我息事宁人,忍了这口气,他认为既然分监区长已做了处理,他便没有可能更改。同时又用一个狱警们惯用的套话告诫我——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监狱里也一样,要学会适应。
一周后,我将书稿要了回来,继续誊抄。天气日益寒冷,我已顾不得手脚的感觉,一心想要快些抄出来,寄它出去了,我一身轻松,届时受不了“拖班”,想“抗改”也无牵挂。没想到,韶关居然令我手脚生出了冻疮来,实在是又出乎了我的料想。身上的皮肤病,包括疥疮和脓疮,从新收一直纠缠到现在,亏得用了硫磺香皂洗澡,居然在生出冻疮之前全都好了。这样一边干苦工,一边抄写,由于时间很少,每天只能抄3千多字,一直抄到春节前才完工。
大哥又寄来了200元钱,是补济我过年的。想到没有父亲的两个侄儿,我怎么安心花这钱?我回信给大哥要他千万别再寄钱给我,我坐牢本身对家人就已是罪过了,还花家里这么多钱,于心何忍?我想,依家乡的物价,200元钱是可以为两个侄儿各买一件棉衣的。
监狱里过年是很凄凉的,放了三天假,正月初二就看见有别的分监区开工,六·一是初三开始带部分犯人出去开工。伙食是相当差的,即使是有鸡有鱼,也同样是被稀释在青菜叶和青菜杆当中,比较显眼的只有骨头,我渴望吃到的肥肉依然是没有的。供应站供应大量的干果、水果、炒菜等食品,其中炒菜有烧鸭、烧鸡、烧鱼、鸡蛋等,但价钱太贵,穷犯依然是不敢问津的。有钱的犯人好过一些,天天有肉有饮料有水果调剂,只是尴尬了与之相邻的穷犯们,穷犯们在别人大吃大喝时只好躲到大厅里打牌、下棋、看报看书看电视。监狱里也给了“三无人员”一点慰问,可30多名“三无犯”(无汇款、无通信、无接见)才15斤烂苹果和烂桔子,这也叫“礼轻仁义重”吧。
这批6万条彩灯完成后,分监区并没有赚钱,大量包装整齐的货被码放在库房里,客户既不付款也不来提货。本来彩灯加工费极低,一个犯人拼命干一天也挣不到10块钱,干这个项目绝不是长久之计,于是六·一分监区开始向服装加工转产。因为女犯正逐步向广州新女监搬迁,一批她们留下来的衣车转到了六·一分监区。六·二分监区从事服装加工大约有六七年历史了,这时又从他们那里抽调了50多名犯人,过来帮带“兄弟单位”。可是后来才知道,除几个车工技术较为熟练的犯人外,其余全是六·二不想要的犯人——比如干活不积极、抗改的、技术差又不肯学的、刑期短而没有上进心的等等。监舍这时因为人员增加到了250多人,住不下,于是和六·二分监区对调。新的监舍位于医院附近,有三层,但楼道和大厅更小,在大厅吃饭时人挤人,哄哄嚷嚷,一不小心就被撞了碗或筷子,实在是很败胃口。会踩衣车的部分犯人已开始做从六·二接过来的一批简单的服装活,不会的则集中起来学踩衣车。我也被安排去学踩衣车,但是因为视力的原因,很难踩到那么精巧,所以进步很慢,学了一两星期,只学会了车鞋垫和短裤。
韦福芝不肯替管教画画,宣传组长被撤掉
此时,韦福芝也不幸地加入了我们的行列。他是在元月份得罪了祝君华,当时祝君华要他帮六·二分监区画幅画,韦福芝因对那个分监区的宣传组长有看法,不肯相帮,祝大怒,电击他,韦仍不愿画,祝便宣布撤去他的宣传组长职务,命他当天即去车间开工,随新犯一起学踩衣车,同时,取消了韦参评当年“改造积极分子”的资格。53岁的老人坐在寒风里学踩衣车,任何人看了都不是滋味,我劝老韦是不是设法调个监区,老韦很硬气,坚持说他还行,还能学。实际上他已是老花眼,踩出来的针脚和手工缝成的差不多粗糙。一天老韦收工时,监督岗有意去抄他的衣服,查出一包香烟,立时被扣了2分,这意味着老韦下次减刑将至少推迟一个季度,而且在新的一年里无法获得“积极分子”奖励。实际上,犯人带烟在这里已是公开的秘密,监督岗偏偏抄他,显然是在“巧妙”配合狱警,有意“搞死”韦福芝。韦福芝过去曾写信控告过狱警,并因此吃过亏,现在他又开始了控告。但韦福芝这次控告有受刘顺辉怂恿的成分。老韦曾告诉我,刘对他讲,告倒了祝君华,或者搞臭他、搞走他,自己肯定可以升任个副分监区长,那时一定让韦福芝“官复原职”。老韦虽对那个“原职”无甚兴趣,但出于对祝的暴行的怨恨,答应了刘,向不同单位寄出了投诉信。然而,事后刘并非如他所说的那样给予老韦任何“配合”,在老韦非常坎坷辛酸的余刑生活里,他亦未给予任何帮助,即使是他数月后因为原副分监区长调广州而顶缺升任副分监区长,对老韦仍是冰冷如故。
小说抄完后,我去找分监区领导,请求寄回家里保存。两天后,分监区的狱警告诉我说,此事请示了教育科,教育科认为不能寄,只能自己保管,出狱后自己带回去。我不甘心,又找了一些相关的狱警,仍是说不能寄。我花了这么长时间来修改、赶抄,看来都是白忙了。过了一段时间,心中渐渐放下了这件烦恼事,并写信告诉了大哥。回头再一想,也好,不必再为此事求监狱了,放开手来过监狱的日子吧,受不了的就反抗,也不必再夹着尾巴苟且了。我于是与韦福芝相商,向监狱长、省监管局写了投诉信,投诉事务犯和狱警打人的事。在给省局的信中还投诉这里严重的超时劳动问题、不给犯人发雨衣的问题、伙食太差的问题、《广东监狱报》强制订阅的问题、“三无”犯人缺乏关怀问题及考核中的营私舞弊问题。数月过去,我和老韦的投诉信全都如泥牛入海,毫无回音。这时我才想起来,难怪祝君华毫无顾忌地大笑:“你告啊,我还怕你不告呢!”提供给犯人用以维权的管道根本不通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我该如何维护自己那可怜的权益?
拒绝星期天开工,被三支电警棍电击
车间又接了一批手工活,绣排珠。我们连续干了一个多周,不但每天拖班,而且依然没有星期天。2002年底,分管生产的刘副监狱长曾在大会上宣读了一份省局的文件,声称将要实行6天8小时工作制和工资制,但至今仍无任何动静。有人传言说,刘副监狱长擅自当众宣读了这份文件后被邹监狱长批评了,所以这个档在邹监狱长的地盘上就成了一张废纸。其实《监狱法》当中早就有这样的规定,颁布已近十年,依然还高悬在空中,至今仍只能落实在这些高悬于空中的档里,我不知道共产党的人大每年搞出那么多部法律有何实际意义,档泛滥的结果,只会将政府的公信丧失殆尽。但也有例外,《监狱法》中关于“监狱人民警察”部分的有利规定被他们充分地实施了,从工资福利到装备及生活设施他们倒是超前地予以“依法”了。可是,同样一部法律,关于犯人的权利部分,每当有犯人依章进行申求时,他们总是反问:“什么不说说你的义务呢?”他们总是以无限制的义务要求来塞住囚犯们的“权利之口”。
我想,我也忍受了这么久了,现在又无书稿的牵挂,应该是表达对他们这些非人行径的抗议的时候了。我向狱警申明应该给我们星期天的休息,并且应该实施真正的8小时工作制。回答我的申请的是周学门,是管生产的副分监区长,他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多想想你的义务,休息权呢,《监狱法》有规定——我们有权自行调整。”《监狱法》上是说了,监狱可根据生产情况对作息进行季节性调整,但我们这里是没有季节的,一年四季都是超时劳动,都是没有星期天,周学门的话纯粹是在糊弄人。几天后祝君华在点名时讲到了劳动时间问题,他说:“每天扣除你们在车间吃饭、上厕所、喝水,以及出收工路上的时间、整队报数的时间,哪里有10个小时,顶多8个小时。”这是多么无赖的说法,喝水、上厕所的时间都要扣除,而且按他的计算,一天上三次厕所要扣去30分钟,那么呼吸的时间要不要扣除?
近日监狱似乎有了松动,星期天不开工,但必须进行队列操练。连续两个星期天,车间停电,所有犯人就在道路上列队操练。有人说是监狱用拉闸停电的方式强制实行“星期天不开工”制度,有的传言是供电局停的电。反正都不太清楚,但我不相信邹监狱长会舍得让犯人休息。
3月23日,又是一个星期天,正好也是美军向伊拉克开战的第三天。这一天我们依然被要求去开工,我不想再忍下去,集合铃响后,我坐在仓里没有下去,监仓同时还有几十个加夜班的也在休息。过了二十几分钟,一楼门岗上来叫我,说是干部找我。我去了以后,狱警问我为何不开工,我向他说明了理由——“今天是星期天,根据《监狱法》我有权休息。”狱警强令我去开工,我坚持不开工。这两个狱警是值夜班的,到8:00他们就可以下班回家了,见双方僵持不下,他们又命我先回监仓。我知道他们的意思——自己马上要下班了,把我交给白班的狱警来收拾。
8:00时分,我再次被叫到值班室,夜班的一个狱警还在,他叫曾庆文,马上要随老婆调广州了(他老婆是女监狱警),或许是因为这个缘故,我感觉他并不是很想管这件事。他问我到底开不开工,我向他讲了我们忍受的超时劳动的苦,讲了拒绝开工的合法理由。末了,他说:“没办法,你要不开工的话,他们车间的干部就要过来了,你没好果子吃的。”果然,话音刚落,风风火火冲进来几个手持电警棍的人,是陆文伟、温军辉和方玉成,陆刚接了周学门的副分监区长之职(周也随老婆调到了广州),正是需要表现的时刻。陆往椅子上一坐,用电警棍指着我大声喝问:“开不开工?说!”我不理他,陆指使手下泡茶,“先喝口茶再说”,然后翘起了二郎腿。喝了几口茶后,陆将值班室的门一关,他要正式办公了——首先是将我铐起来,然后再踢掉我的鞋,命我跪下,我不跪,他照我腿弯踹了一脚,我腿一屈,坐在了地上。这时陆、温和方三人将三支电警棍抵在我的脖子上放电,“嗞嗞”的电火花在我脖子上烧起来,不时又爆出“哔哔剥剥”的声响。我疼得上身直抖,但仍不改口,陆等又将电警棍移到我耳朵、脸和下巴等处继续烧。我这才明白陆踢掉我的鞋的目的——使我的双脚接地,以便达到更好的电击效果。如此看来,陆是个老手,过去我就听老韦讲过,说分监区狱警里陆文伟和余荣存最变态,爱打人,并说陆文伟特别厌恶有文化的犯人,老韦说他曾亲眼看见陆用肘猛击一个大学生犯人,并把那犯人打倒在地。但一般情况下看不到陆文伟打人,因为他打人时总是将值班室的门关起来。
吊铐40分钟,被再次送往禁闭仓
三支电警棍在我脖子上烧了十几分钟,见我仍不改口,陆撤了电警棍。曾庆文要我将鞋穿上,穿上鞋后我站在原地,陆一脚又将我踢得蹲在地上。随后他打开门,叫了两个犯人将我押到门外的拖拉机上。这拖拉机是分监区车间使用的,他们三人正是乘它过来的。拖拉机将我载到了车间办公室,祝君华当班,他一脸怒气站在门口,盯住我但不发言。陆文伟把我拉到车间铁门处,命门岗将我吊铐起来。我双手向后被吊在了铁门的栅栏上,头只能朝下低着。一会儿,手臂被扭痛得麻了起来,手腕也被铁铐硌得麻木了。
大约过了40多分钟,祝君华命人将我解下来,说狱政科蔡科长要找我谈话。进到值班室后,一位神态颇斯文的中年狱警坐在茶几后,他温和地命我坐在小凳上,然后向我问话,祝君华等一干人则退避到了屋外。我向蔡科长说明了严重超时劳动给犯人造成的痛苦,以及这种情况的不合理性,要求给予6天8小时工作制。蔡的回答仍是标准的官方态度:“这个问题,我们在逐步努力,但什么事都得有个过程,你要给我们时间哪。”我说《监狱法》已经给了你们9年时间,难道还不够吗?蔡无言。末了他又从个人利害角度劝我还是开工,别对抗,对抗的话,会给个人带来不利,他并且说:“按监规,不开工肯定是要禁闭的,你们分监区报到我这里来,我一看,你这已经是第二次了,所以想来找你谈一谈,希望能把你教育挽救回来。”我依然坚持自己的态度,表示宁愿禁闭也不开工。蔡科长沉吟了片刻,将烟头放在烟灰缸里研灭,然后说:“既然你是这样的想法,那我也没有办法了。”言罢,他起身离去。
狱警们将蔡科长隆重欢送出车间大院,然后由陆文伟、余汉平二人送我去禁闭。我背铐着手走在前面,陆、余二人则在身后大谈昨夜麻将战的战况。我提醒得先回监仓拿被子,陆不耐烦地吼道:“走你的,不用你管。”于是,径直向新收监区走去。进入院门时,遇到了一个正往出走的狱警,说这犯人怎么又来了,陆文伟答道:“他来这儿也好。”言下之意,少了这个犯上作乱的,他好继续超时拖班。
绝食求见驻监检察官,白费口舌
这次好像是关在14仓,情况与上次完全一样。当班的是罗海军,李国领要收眼镜,我说那是全塑胶的,不碍事的,罗接过去弹了弹,确认是塑胶眼镜后又还给了我。当天下午,丘地仗从车间来禁闭仓换班,他打开14号仓门大叫:“哈,李焕明,你怎么又来了!”不过,这次他却并不与我多谈,但帮我拿了一支“皮炎平”药膏。
我不知道现在的检察院驻监检察室是否比过去有了进步,或许依然是个摆设,或许能够有一丁点的作用。我想来尝试投诉一下看看,哪怕仅有一丁点的作用也好啊。于是我向罗海军要求会见检察官,罗海军根本就不屑一顾,只是搪塞我:“知道啦。”然后挂门而去。我想,或许得有所施压才会见效,我开始拒绝进食。第一天的午饭和晚饭没有吃,次日的早餐还是没有吃,丘地仗却从巷口传来了怪话:“想拿绝食来吓人哪,我见的多了,随他的便,饿死白死!”但罗海军由于是“领导”,意识到问题似乎有点严重,便马上打电话给狱政科(我在仓里能听到)。
中午时分,狱警将我提出,我看见蔡科长和另一位狱警陪着两位着便服的人。蔡科长说:“李焕明,你要见检察官,我们请来了,有什么事可以跟他们谈,但是不要无中生有。”我进到值班室里,那两人坐在窗边的椅子上,另一位白白胖胖的狱警自我介绍说也是狱政科的,但介绍完后却并不离去,就坐在一旁“监听”。一位“便衣”首先介绍说自己是黄冈区检察院驻监检察室主任,他们负责粤北三所监狱,很忙,之所以今天能抽空来,是听说我在这里绝食。他问了我几句籍贯、罪名、文化等一些基本情况,然后告诉我说他是80年代初的大学生,并说那时全国一年才录取20万,不像你们90年代,言下之意无不在炫耀他与我之间的学历差距(他是本科,我是专科),他还告诉我,他们院里现在都是本科生满地走了,我明白他的潜台词——你个大专生算什么,还在这里狂?我向来是不在乎学历的,可我们这个国度却又十分地在乎学历,以至于我经常在这方面被轻视。记得入监时罗海军曾问我是什么学历,我说是大专,但未毕业,他便纠正我说:“哦,那只能说是大专文化,还不能叫大专学历啊。”
摆完了谱,检察官才摊开一个本子,问我有什么问题,可以向他们直说。我将早已想好的9个方面的问题作了反映,内容与我向省局投诉的信上写的完全一样,主要是以下几个:管事犯和员警打人问题;超时劳动及无星期天问题;三无人员困难问题;伙食问题;雨衣问题;《广东监狱报》强行订阅问题;考核不公正及舞弊问题等。奇怪的是,我每谈到一个问题,这位检察官都要作一番辩护,而不是耐心地听我投诉。我觉得他简直就是监狱的辩护律师,只是不知监狱付了他多少律师费。按理,驻监检察室的职责是监督法律执行情况并维护被监管人的权益,可他的姿态却是完全站在监狱一方,为监狱说话,像深圳监狱见过的那位一样,似乎觉得自己“驻监”了,那也就是监狱的人了。我们何时才能有香港监狱那样的“太平绅士”啊?何时才能有专门的人员和机构,来维护这群完全处在弱势地位的人的正当权益呢?没有,在这个国度,一旦人们的名字被冠以“罪犯”,他们的权益便会遭到理所当然的故意忽略与践踏。
检察官说他每月都要去伙房看帐目的,伙食很好哇,大鱼大肉的,还有什么意见?我怒而未发,说:“帐是可以做出来的,一本给你看,一本他自己用。前几年有国外团体来参观,他们不是临时借来一批鸡鸭挂在伙房里给人家看吗?参观团走了这些鸡鸭又物归原主,难道你不知道?如果要真正了解这里的伙食好坏,只有亲自吃了才清楚,只有去生产监区调查犯人才会知道,你去伙房看是根本看不到真相的,你打开菜桶,好像全是油和肉,其实那只是浮在表面的半寸厚的一层,下面则全是草一样的菜茎菜叶。而且即便是有一点细肉条条,那肉条条上也满是猪毛,叫人如何下咽?”
检察官楞了片刻,然后又继续寻找理由为伙食问题和其他问题辩护。我觉得,既然他是从监狱方出发来做我的思想工作,那么我也没有必要再和他徒费口舌。
后面他再说什么,我只是直视着他游离不定的双目,不再答辩。可是,他说着说着我又忍不住了。他说:“这个韶关和深圳条件不同,省局发给犯人同样的生活费,韶关这里离城市远,价格贵,所以吃得可能要艰苦一些,你们要理解国家的难处。”我纠正他:“根据《监狱法》和狱务公开制度,对罪犯的伙食供给是以实物量为标准,而不是以货币量为标准,你说的与实际并不相符。”检察官又楞住了,半晌,他说,“你这些问题我们都记下了,回头我们去作个调查,完了再答复你。”我知道他的“调查”肯定是鬼话,驻监检察官一般都是常年吃了监狱的好处,对监狱的问题是能包就包、能护就护的,实在顶不住了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想,这次会谈看来他们还是没什么长进,还是不太懂得什么叫“检察官”。只好说了声客气的“谢谢”来告别两位便衣,之所以说“谢谢”,是因为我毕竟打扰了他们1个小时的时间,使他们在“百闲”之中“工作”了1个小时。
检察官的调查结论:星期天开工属于合理调整
禁闭的第4天,李国领收被子时问我:“你认识陶爵生吗?有一个姓陶的,也是反革命啊!”我一时没反应过来,随口说:“不认识。”等他走后,我想了半晌才明白,肯定是陶君,应该是上诉后维持原判,现在送上来了。这一天正好是丘地仗的班,我便喊报告将他叫来,告诉他新收来的一个叫陶君的犯人,是我在外时的朋友,请他帮个忙,允我与陶见个面。丘圆滑地答道——“看机会吧。”
送饭的老头告诉我说,他叫黎高朝。和他一起送饭的是一个高大的哑巴,每天派饭时,推着饭车哇哇地叫,可能是出于对食物的兴奋吧。黎高朝让哑巴趁收饭盒时塞了个条子给我,条子上歪歪扭扭写着:难友你好命,有队长关照,好吃好睡。我苦笑了笑,把条子揉成一个纸蛋,丢到了下水道里。下午老黎送饭时,我找他借纸和笔,他偷偷递给了我一本书,居然是《时尚》杂志,真没料到,禁闭仓里还有这样的东西。杂志里夹了一支用书纸卷成的圆珠笔,我撕下杂志里留白较多的一个白边,给陶君写了一个短条,简单告诉了一下我的情况,我知道他再有一年就出去了,顺便在短条里祝他平安如意。接下来是如何传条,几天都过去了,丘果然食言。我便想通过李国领递这个条,但李国领拒绝了。
禁闭第7天的下午,两位检察官又来了,将我控诉的问题逐一作答:“首先你提到的打人的情况,我们调查了,员警没有超越必要的界限,没有给你造成身体伤害。犯人打人的事经调查没有证据支持。至于你说三个员警电击你,那是使用法定械具,并且也没有造成你任何伤害。
你反映超时劳动的问题,我们也调查了,主要是由于分监区根生产情况作了一些灵活调整,并不是不给休息,这种调整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平均下来,一天的劳动时间扣除你们各种工间耽误,基本还是在8小时,有时略有超出,但我们做人也不能太斤斤计较了嘛!至于星期天,他们是有时调整在了节日放假或没货做时的停工休息里了。关于你建议的补休制度嘛,我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
伙食问题呢,我们专门又去伙房了,你反映的带毛猪问题,这个我们会向他们讲讲。至于你说菜里吃不出肉味儿的问题,这个有点为难,什么叫‘肉味儿’,你要吃到多少才叫有‘肉味儿’?这个味儿啊,那是个人感觉,什么是标准,有待研究。至于你建议试行‘干部试餐’制度,有创意,可让干部试吃囚餐,恐有难度。
……
最后呢,我想谈一点对你个人的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我也是读书人出身的,理解你的一些书生意气,但我认为你首先还是应该学会适应环境。这个监狱有上万的犯人,为什么别人能过得去,偏就你过不去?恐怕在投诉之前得先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正如你在要求权利之前也要想想自己的义务一样,你连当月劳动任务都完不成,一天产值才3块钱,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又何谈权利?是不是超前了些、奢侈了些?”
总之,他阴阳怪气地总结了一番,又批评教育了一番。尤其令人反感的是,他对我提出的“肉味”问题着意进行了一番曲解、讥讽与调侃。至于他说到我产值低的问题,那责任不在我,监狱以超低价格接单,犯人只有通过超长时间的劳动才能勉强向任务线靠近。据传言,是因为不少狱警收取了客户贿赂,帮客户恶意压低加工价格,以至于既损害了监狱利益,又极大增加了犯人的劳动负担。
第8天时,刘顺辉来提讯过一次,要我认错。总共谈了大约有半个小时,见我不肯认错,他便又走了,临走时说:“你再反省反省吧,如果反悔了,写个悔过书,让这里的干警传给我。”但我一直没有写。
第10天时,有一批新犯进来搞卫生,我从玻璃观察孔向外看,发现其中一人居然是刘小虎,是在深圳看守所210仓时的同仓,那时他和崔世明一起吃饭,是崔世明的得力打手。我小声向他打招呼,并将纸条从玻璃缝伸出去摇晃,希望引起他的注意。刘小虎显然发现了我,但他只是憨厚而紧张地冲我笑了笑,没敢过来。
10来天没洗澡,身上特别粘乎,我于是忍住寒冷,脱光衣服,就着那个低矮的水龙头把全身擦洗了一遍。这间仓的墙壁上也是刻满了壁画,木门板上也刻有字,看年月居然有’82年的。正面墙上刻了一幅裸女图,旁边的题词是:老兄,寂寞时请对着她自慰。显然是前任仓主的“性文化遗产”。
改变想法,决定离开禁闭仓
在仓里的时间,我常常会想到民运的问题,像我现在这样,于民运有何价值与意义呢?在2010年刑满前,我还能为民运做些什么呢?除了坐牢和坐禁闭,似乎什么价值和作用也不会有。我整天在仓里走来走去,冥思苦想,尝试找出一种有效的方式方法来做成民运。军事政变倒是可以迅速达成推进目的,可是我根本不可能去走这条路,一来还有长刑在身,二来自己出身卑微,如何能够攀结得到高层军官,并说服他们?而且以军事政变赢得的民主必定会像瓷瓶一样脆弱,谁能保证后代军官们不会如法炮制,“变”出一个穆沙拉夫式的军政府?思前想后,我觉得还是只有大规模民众运动产生出来的成果才最为巩固,而且只有这种和平运动的方式才是中国民运最可靠、最可能的途径。
我觉得大量民运人士长年寄身海外,于民运而言是一种资源浪费,要达成我们的目标,还得勇敢地回到国内来,勇敢地去北京静坐、请愿、宣讲,勇敢地去监狱里坐牢。在现今国际环境中,因为和平民运而坐牢必将反过来造成对当局的国际压力,也必能对民众产生鼓动作用,于内于外均有助于推动民运。这样的话,坐牢的人越多,所形成的反推动力便越大,最终将使当局无法承载,而不得不向民运力量妥协、让步,从而可能达成最终的共和结局。我觉得,我国的民运需要一批志愿者回国来鼓动、请愿和坐牢。如果坐牢达到一定的年数就可以换得民主,那么有心于此公益的国人就当勇敢地来面对这个“劫数”,好比是公益募捐一样,我们来把这个“数”捐足。
我想,这些想法如果能写成呼吁书,投给海外的民运同仁们,或许是有些价值的。但此时,我面临一个抉择:是认错还是不认错,是出去还是不出去?禁闭期限是7-15天,虽然他们肯定不会受这个规定的限制,但到了这个期限他们一般会来提讯一下的。那么,下次他们再来,我该持什么态度?不认错的话将会一直在这里关下去,但是认错出去了又怎么样呢?分监区的超时劳动不会改变,我肯定还会反抗,肯定还会再回禁闭仓,即使不再反抗,受那无休止的劳役之苦与这禁闭之苦又有多大区别呢?我实在没有认错的必要。我想,既然韶关监狱就是这样一个情况,出不出去都一样,我索性就不认错了,不出去了,就在这禁闭仓坐下去吧。但是如果这么干的话,就有可能几个月后被调大西北,那也好啊,或许那边儿干农活不像这里时间那么长;但也有可能一直坐到出监,也就是2010年9月1日,那可是7年啊。7年的禁闭,我承受得住吗?关键是肉体能不能顶得住?会不会致残致死在这个恶劣的环境里?但是,我又的确不甘心屈服于他们。明知他们是违反人道和违反人权的,却要向他们认错,我很难做得到。可是,假如肉体与意志都能顶得住,在这里坐下去,一直坐到7年后出监,那又怎么样呢?难道能指望采用这种悲苦的方式触动这些冷血的狱警,促使他们良心发现而改变他们的做法——结束超时劳役,解除对我的禁闭?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假如依自己的性格,选择在这里坐下去、对抗下去,是否可以将这种个人的对抗变得更有价值、更有意义些呢?
我想,何不在监狱里开展对专制当局的静坐请愿?一个人的静坐请愿、为期7年的静坐请愿?这样做,他们肯定会将我关进禁闭仓,那么,也就是等于在禁闭仓里开展对当局的静坐请愿,并且直到出监。这样做,对当局肯定很难产生触动,但,我的想法是——以自己在监狱里的静坐请愿和坚持,来呼唤和感召海外民运同仁回国开展民运,将民运引向国内,从而带来实质性的推动。退一步说,即便达不到这样的效果,也至少可以让同仁们看到依然有民运活动在国内坚持存在,哪怕仅仅是形式上的坚持和存在,从而给他们以精神和信心的鼓舞。那么,这样做的话,在狱内静坐请愿的同时,还必需向海外传出呼吁书,让同仁们听到自己的呼声,明知自己的意图。
对这个想法思考和推敲了好几天,我觉得这样做远远好过在禁闭仓里无谓地蹲下去,起码有不少的积极意义。最终,我决定这么做,但是,如何把呼吁书传递出去?我想,能帮到我的应该只有韦福芝了,他还有1年多即可出狱,最关键的是——他支持民运,支持我,而且他还有一些海外亲友,他曾打算出狱后去海外谋生。
这么决定以后,我打算他们下次来提讯时,态度先软一下,先争取出去,将想法告诉老韦,并写成呼吁书和请愿书,最好再写一份致国际人权组织的控告信,控告中共监狱里的反人权反人道行径。在禁闭仓里,我甚至把夹带书信的方法都想好了——或夹在衣领里,或夹在鞋垫里,或夹在大支毛笔杆里,或缝在鞋底里,等等。
女监迁去广州,我们搬到女犯车间开工
果如所料,第14天的下午,刘顺辉和余荣存来禁闭巷提讯我,首先是问我认不认错,我承认自己是方式有些过激,给干部造成了一些麻烦。刘又问我星期天开不开工,我说:“那没有办法,还是开吧。”余荣存插嘴问:“那你还会不会再搞事?”我说:“我按《监狱法》来过自己的监狱生活。”余怒道:“那你的意思是我们干部违法了?”我说:“那是你自己讲的,我没这么讲。”余又尖声叫道:“你要求的8小时我们差不多已经实现啦,现在下午开工是1:30了,还他妈不满意?”我惊问:“有午休了?”余又尖叫:“你别想得美,只是因为车间没有场地开饭,中午才回监舍吃饭,活都干不出来还想午休!”
刘见我态度变软,问我写不写保证书,说写了保证书就带我回去,否则就一直关在这里,我答应说回去再写。但刘当天并未提我回去,他说要先回分监区汇报一下。次日下午,两名狱警来将我提回了 六·一。
那天刘顺辉值监仓班,他命门岗犯人抄我的身,不料想,居然从上衣兜里抄出那个未及递给陶君的纸条。刘一看有“戏”,似乎是立功的机会来了,马上仔细拷问我,我只说是看守所熟人,没别的。刘不甘心,又打电话询问了新收监区,证实确是一名投牢新犯才罢休,但还不十分放心,又派一个叫蓝学坚的新狱警将我的床头柜抄了一遍,把信件、笔记本、判决书、起诉书等都收了去,其中包括我大哥的来信、女友阿辉的来信,以及前不久写的散文《韶关的冬天》。这些东西此后就再也没有还给我,我曾索要过,刘推说侦察科收去了,存在我的档案里,不会丢失的。幸好小说稿是放在行李架上,他们没有抄。生活物品基本都还在,只是丢了牙刷,这只牙刷从深圳监狱到现在共陪伴了我9个月。
因为女犯已迁走了大部分,她们的车间大楼全部退了出来,交由男犯监区开工使用。剩下的少量女犯则集中在浆纱车间对面的平房里开工,一天到晚埋头织毛衣、做服装、做彩灯(出收工经过这个车间时看到的),或许是天生胆小服管,她们干活相当地勤恳老实,头也不抬,也不说闲话,难怪张滨说女犯其实比男犯还辛苦。六·一分监区使用的是大楼第五层及第六层的一半。车间里已排满了衣车,一部分犯人已在实际生产,另一部分新手则还在学习踩车。站在视窗可以望到对面女犯监舍楼,男犯们常趁狱警不注意,趴在那里看女犯,有的女犯比较大胆,做出各种手势与表情逗弄翘首渴望的男犯们,不时惹得两边楼上都嘻嘻哈哈。
回到分监区的头几天里,我一边思索如何写作呼吁书、请愿书和控告信,一边试验如何夹带才最为稳妥。这几天里,我被安排和新犯一起学踩车,刚开始学踩车无非是找些废布头踩纹路,偶尔会裁些布料做鞋垫、袖套等。通过对比,我发现做双层鞋垫是个好办法,可将5-6页正反面写满小字的白纸夹进去,缝合后是看不出来的,若平时不穿,出监那天再穿是完全可以满足需要的。
但或许是出了禁闭仓环境变化的缘故,也或许是现在重又处在了艰辛劳役的犯人中间的缘故,我对自己原来的想法居然有了变化。我怀疑这种在监狱里的个人静坐请愿是否能起到效果?最关键的是——仅仅只是一个人,会否在国人和同仁的眼里被视为滑稽之举而适得其反?一个人的静坐请愿,并且是封闭在监狱里,同仁们又看不到这种举动,他们信吗?仅仅凭一纸呼吁书就能将别人呼吁回来开展民运?如果不信,又如何能起到呼唤与感召作用?而且,他们会认同我的那些见解吗?我并不了解他们现在的做法与想法,在未经沟通的情况下,最终若毫无反应的话,岂不是一厢情愿的白费心力,甚至是个笑话?而且,呼吁书一定能传到他们眼前吗?这其中,我顾虑最多的问题是——一个人在监狱里的静坐请愿能不能得到国人与同仁的认同?总之,现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与在禁闭仓时有了很多的不同。
而与此同时,面对这些长年挣扎在无边的强制劳役与超时劳役苦海中的囚犯们,包括我自己,我想,或许为囚犯休息权而抗争会更有现实意义,也会更有可能取得实质性触动和推进。这里的群体性侵权行为大量存在,天天存在,自己也受害于其中,我无法对此视而不见。在这里,民主权高悬在太空,离我们十分遥远,人权则是国境线以外的事情,顶多它只是一个在纸面上出现过的舶来词,我们一直苦求的是“囚权”。然而,即使是卑微的“囚权”,它居然也是如此地求之不得。
收工路上见到政治犯陶君,仅说两三句话
我看过《青年文摘》上有一篇文章,讲述欧盟猪农的苦恼——欧盟要求所有猪农都必须为猪购买玩具,以满足天生爱玩儿的猪的“快乐权”。这条法令让许多猪农苦不堪言,然而欧盟官员仍乐此不疲地到处奔波督促和罚款。联想到我国,人所受到的关怀还不如欧洲的猪,民生与民权所遭遇的虐待甚至远胜于欧洲的动物!我不知道一些人权公约为什么会接纳中共政府,而中共政府又是如何骗得这些资格的,我也不知道中共如何向这些组织提交执行公约的报告。每当看到韶关监狱以及中国大地上更多的群体侵权和剥权行为,我都不禁对这些公约感到失望甚至是绝望。联合国如何监督和促进成员国的人权发展呢?至少就中国而言,半个多世纪以来,它那些令我无比崇敬的有关人权的宣言,连同那些传播和企图实践它的人,全被丢弃在国门之外。
我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对近在眼前的侵权不予抗争而去投入一件很可能是毫无效果的事?而如果能够为自己、为囚犯们争得应有的休息权,那也将是一件有实际意义的事情,也是一项有益的民权推动啊。在坐牢的时间里,如果能够做到这些,我倒是宁愿暂时放下几乎遥不可及的民主权,选择后者赴为之。
思想里产生了这样的疑虑和矛盾,我一时无法决定究竟作什么样的选择,对二者我都无法下决心去取舍。这种情况下,我便暂时把下一步的打算放置了起来,在困惑中每天如行尸走肉般随众犯一起出收工。此时的劳动时间,并非余荣存所说,扣去中午2小时,晚上开工到9:30或10:30,一样又补了回来,哪里是8小时,依然是10小时以上。但是因为没有决定下一步如何做,我暂时违心地忍耐着。
巧得很,刘小虎居然就下队在六·一分监区,与他一同下到这个分监区的有十几名新犯。其中一个叫易初发的江西籍犯人告诉我,他与陶君很熟,在看守所时同仓,又一起上韶关监狱来,他说陶君在监狱登记使用的名字是陶爵生。易初发身高大约刚到1.60米,一张娃娃脸,此后我一直叫他小易。小易告诉我,陶君在新收时听说我关在禁闭仓,曾想去看我,但未能成功,他目前分在北山中队,是做假发。北山中队过去是在监狱外面的,目前已迁到监内,就在六·一原来的车间里开工。
过了没几天,北山中队的监舍居然调换到了六·一的对面。一天我们收工时,他们也正好收工,所有犯人都蹲在监舍门外排队进门。我看见了蹲在外侧的陶君,叫了他一声,陶君回头一看是我,惊讶地问:“现在还好吧?”我们匆匆问答了两三句,就轮到他进门了,只好罢休。
韦福芝现在已被分去剪线头,因为是老花眼,他剪得非常慢,我去试了试,我剪完三件他还剪不完一件。我想,要凭劳动的话他是不可能再爬起来了。老韦也坦言,认为自己今后不可能再得到什么奖励了,不扣分、不禁闭就不错了,如果减得到刑,再坐1年,如果减不到刑,再坐2年,大不了坐满20年。
这个时候,分监区不再强迫我完成任务,只要求我随队出工收工,但每天仍要熬到晚上9:30或10:30,星期天依然是没有的。因为我反抗了,所以他们将我当成特殊犯人对待,也仅仅只是我一个人,其他犯人的任务依然那么高,那么难于完成。但我很清楚,一旦我稳定下来,他们依然要给我压任务的,以前那么多因抗改而禁闭的犯人都是这么过来的,除非你继续反抗,他们就重新禁闭你,直到你彻底屈服,彻底“听话”,老老实实为他“劳动改造”,为他加班干活。刘顺辉要求的保证书我一直没有写,他曾要过,我找借口推脱了。见我回来后这段时间还能默不作声地随众犯开工、加班,星期天出工也未有任何抗议,刘便未再强求。
对抗分监区土规矩,拒绝抄写“58条”
偶尔我会帮别的犯人干些活,能减轻他们的任务压力也会使我感到一丝的安慰。有几个犯人请我帮写学习“十六大报告”的体会,虽然接受了但又感到奇怪:我们又不是中共党员,你中共的党内档凭什么要我们来学习?事实上,此时不仅我们被强迫学习,吃软饭的“民主党派”也在贯彻学习。在监舍停留时间太短,没工夫写,我干脆把它带到了车间来写。不巧,刘顺辉那时指派新来的狱警蓝学坚监督我,一看我写东西就抄走。蓝学坚像个学生一样,一副不怎么懂的样子,拿到手后就交给了刘。下午收工时,蓝学坚向我传达了上峰的处理决定:罚抄“58条”两遍,两天后交给他。两天后,蓝学坚再次值班,一到车间他就找我要“58条”,我说没有抄,他问为什么,我说:“首先前两天晚上都加班到10:30,回去了一冲完澡就熄灯了,没时间;其次,无论《监狱法》还是监规纪律都没有规定这种处罚方式,法律没有规定的,员警是不可以做的。这件事你只能对我作扣分处理。”小蓝楞了楞神,似乎觉得言者有理,便未作答,让我先回去。次日早晨他叫我去值班室,摊开一本《罪犯考核实施细则》,翻到其中某一页对我说:“根据这一款,你的行为是开工时间做私活,处扣2分。”显然他怕我与他“理论”,将文件条款都准备好了,但我未发一言,在扣分单上签完字就走了。按正常情况来看,扣2分将冲掉半年内的考核成绩,损失自然大于罚抄两遍“58条”,但我已遭禁闭,并随时可能重返禁闭仓,也就无所谓了。这个新狱警是大学刚毕业的,很单纯,不如老狱警们油滑,我还没见过哪个老狱警签扣分单时出具文件条款的。我知道他是很想做一个文明的员警的,他的这种愿望既代表了中国未来司法者的希望,也是中国司法的现实悲哀,因为要不了多久,他便会被老狱警们强大的传统所同化掉。
以前完不成任务的或犯了小错的,通常要罚抄“58条”,现在这个规矩在我这里却得不到执行,分监区的“领导”肯定会光火的,好嘛,既然你以“监规纪律里没有规定这种处罚方式”为由抗拒,那我就给你规定出来嘛。于是,三天后,分监区大厅黑板上贴出一纸“处罚规定”,其中好几处处罚方式都明文规定为罚抄××遍“58条”。我想,下次如果拒抄,我该寻找什么理由呢?或许该说:“分监区的规定超越了《监狱法》的授权,应视为无效规定。”的确如此,《监狱法》上没有的,他们居然常常任意发挥,《监狱法》上有的,他们却总是找千般理由拒不执行,总是千方百计地追求他们利益的最大化,尽力将犯人们的义务发挥到极致,同时又尽力将犯人们的权益压缩至最小。
(作者流亡泰国期间,在泰国北碧府桂河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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