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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境外NGO管理法生效在即 多家机构或撤出

2016年12月16日 8:42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今年4月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担忧难以达到《管理法》的要求,考虑撤出中国。

《管理法》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境非政府组织必须登记和备案,管理这些境外非政府组织政府主管部门由民政部改为。中国法律还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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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中国大使馆向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工作有关联的美国公民发出警告,称1月1日《管理法》生效后,他们“如果不遵守该法律,可能会面临特殊审查或惩罚”。

中国境内目前约有七千家境外非政府组织。除一些福特基金会(Ford Foundation)和比尔与美琳达·盖茨基金会(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等规模较大的NGO之外,大部分境外非政府组织都没有登记备案或只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

外交部发言人耿爽星期四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目的,是依法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合法权益,让他们更好地融入中国经济社会建设进程。耿爽还说, 中共公安部于11月28日发布了《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目的是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登记和开展临时活动备案提供便利服务,可以在公安部网站查阅。

来源:美国之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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