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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近亿被审 曾“侍奉”曾庆红

2017年02月25日 21:37 PDF版 分享转发

刘志庚被庭审现场。(网络图片)
被庭审现场。(网络图片)

记者/主持人:秦正

曾是大员、政治局常委张德江亲信的中共原刘志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近亿元案,近日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刘志庚当庭认罪,法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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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陆媒报导,2月24日,中共原广东省副刘志庚案一审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

法院指控刘志庚在1993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茂、市华瑞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小华、新亚洲投资公司董事张峻、深圳市慧江实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枫等单位和个人在股权收购、土地置换、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逾9817万元人民币。

庭审时有60多人旁听,刘志庚当庭表示认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现年61岁的刘志庚是广东兴宁人,早期在深圳任职,之后曾任中共龙岗区委书记、中共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从2004年开始,担任中共委副书记,2006年任中共东莞市委书记,2011年12月调任中共广东省副省长。

刘志庚在去年2月4日被查,同年4月18日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在官方公布刘志庚落马的消息时,东莞当地民众敲锣打鼓、燃放鞭炮,“庆祝”刘志庚被查。

刘志庚在任中共东莞市委书记期间,因施政问题导致东莞经济数据(GDP)急速下滑。因禁摩、禁养猪受到官媒的质疑,被称为“刘治摩”、“牛魔王”、“三禁书记”。而东莞亦是在其任内色情业泛滥、“壮大”,成为“东方性都”。

陆媒曾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中共中央第八巡视组在2013年底进驻广东后,收到诸多关于刘志庚在东莞任职期间涉嫌违纪违法的举报材料,并指刘志庚是东莞色情产业的“保护伞”。

另有知情人士透露,刘志庚在主政东莞期间,卖官不断,前期贪钱较“儒雅”,后期在他离开东莞前,还大捞一笔,却没帮人办事。

据港媒披露,刘志庚是中共江派大员、政治局常委张德江一手提拔的亲信。江派二号人物退休后常住广东,“情陷东莞”,并享受刘志庚等人提供的高官“侍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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