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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生遇诈报警 校方予“奇葩处分” 网评遭速删

2017年10月16日 12:58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 希望之声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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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因遭网络诈骗后报警却被学校处罚。(微博)

学生被骗,作为学校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可近日一名浙江理工大学成教院的学生遭遇网络诈骗后,学校不但没帮他,还因学生报警给予学生“严重警告”处分,理由是“严重损害大学声誉”。事件一经曝光引发网络热议。

14日有网民在微博表示,一位名叫蒋晟卓的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男学生,在11日晚上被网络骗子骗走了支付宝上的1000元人民币,于是报警。校方得知后,以“无视班主任、学院领导多次警告,私自报警”、“严重损害大学声誉”、“违反校纪校规”等理由对蒋晟卓做出“严重警告”处分。

校方的举动令部分网民大动肝火,认为学生被骗了,学校不但不伸出援手,反而怕影响学校声誉处罚学生,将学校私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学校阻止受骗学生报警行为可耻”、“是不是要早请示,晩汇报,斗私批修?”、“强权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单元”、“有点理解那些用脚投票去外国上学的了”。

另有网民在各大门户网站留言评论,但《》记者发现,搜狐网关闭了这条新闻的评论区,网易则是将关于这条新闻的评论全部删除。目前尚不知是否与“”前网络维稳有关。

浙江理工大学15日上午发布通报,称这是某管理人员对蒋不听其劝阻感到愤怒,担忧其他学生再上当受骗,为了震慑学生,在没有继续向教育学院领导请示情况下,擅自作了这个“处分”决定。学校已责令继续教育学院迅速撤消这份“处分”文件,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大陆知名论坛“猫眼看人”有网民评论称,虽然浙江理工大学一股脑把责任全推到了“某管理人员”身上,但也不能摘清学校的责任。想想这份“奇葩处分”中“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浙江理工大学的声誉”这句话,你就明白这所高校平时是怎么管理的。问题也绝不是这么简单,不见得全是“某管理人员”的“擅自”行为。都说大学是一方净土,是人才的摇篮,国家的希望。可是,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样的大学黑白不分、是非不辨,却像一个“土围子”,这样的教育现状令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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