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12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88年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新例严格限制政府机关新建、扩建、改建、购置房屋,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亦禁止以此为名挪用资金、借款及接受赞助或捐赠等。
来源: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