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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公安局长 尽显中共匪气与残暴

2018年09月02日 14:15 PDF版 分享转发

8月31日,市公安局局长聂作坤落马。(大纪元合成)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局长聂作坤,落马前不仅曾说,中共时,根本不需要出示证件、“本局为你们担当”等言论,还公开叫嚣要把学员“赶尽杀绝”。

8月31日,中共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山东省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聂作坤,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现年53岁的聂作坤,曾长期在山东公安系统工作,曾任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局长,安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寿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省公安厅组织教育处处长,2016年9月任烟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7年3月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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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作坤去年6月曾因在网上发表“本局为你们担当”等言论,而在网络上“火爆”。

去年6月12日左右,聂作坤在朋友圈里转发了一篇题为“权威发布:执法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吗?”的文章,该文核心意思是说,警察穿制式警服执法时,不需要出示执法证件。

聂作坤对该文给予肯定,还跟帖说:“什么年代了还这么麻烦耐心地解释?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式警察著制式警服即为表明身份!遇有如此故意刁难者即以妨碍执行公务处置之!本局为你们担当!”

聂作坤说,执法根本不需要出示证件,“遇有如此故意刁难者即以妨碍执行公务处置之!本局为你们担当!”(微博图片)

聂作坤的言论当时在网上引起激烈争论,大陆媒体曾纷纷报导并予以评论,有文章还专门把中共警察执法时,需要出示警察证的条款拿了出来。

中共明文规定,警察执法时,被执法者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需出示。(网络图片)

时政评论员石实表示,作为长期任地方公安局长的聂作坤,比其他中共公安人员更“蛮横”、更有“匪气”和“霸气”。中共官方明文规定警察在执法时,如果“执法对象要求出示证件”时需出示,但聂作坤不但说不需要出示,还说如果为此“故意刁难者”以妨碍执行公务处理。

石实说,聂作坤的上述言论显示了他“野蛮”、“地痞无赖”的做派,哪有一点“依法执法”的样子,但这也是中共官员从上到下的一贯作风。

石实举例说,中共前党魁的“匪气”可以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其1999年为了镇压修炼“真、善、忍”的,私自给法轮功扣上“X教”的帽子;为了达到“消灭法轮功”,指示政法系统官员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尸源,直接火化”等灭绝人性的迫害。

而作为长期在地方担任公安局局长的聂作坤就曾跟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

北京奥运前,时任寿光市公安局局长聂作坤下令,对十六位被迫长期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要“活见人,死见尸”。

为此,海外新唐人电视台2008年6月电话采访聂作坤时,其当时喊道:“我就是要把他们(法轮功学员)赶尽杀绝!”

比这更残暴的是,江泽民还下令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落马的中共前政治局委员薄熙来、中共总后勤部卫生部原部长白书忠等人的录音先后说,是江泽民指使中共军队及地方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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