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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谎言被拆穿?中共反恐法:电信设备必须为政府留后门

2019年02月25日 10:16 PDF版 分享转发

美国围堵,令国际社会越来越关注中国网络设备的安全威胁。

华为总裁日前接受媒体访问,言之凿凿称华为没有后门,且“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要求任何一家公司安装强制性‘后门’”。但新唐人记者查阅到在2015年《法》中明文规定,中国生产销售的设备必须为政府预留“技术接口”并交出密码。这显示西方对中国电信设备的安全担忧并非源自有色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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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反恐怖主义法》于2015年12月27日立法,2018年6月又公布一次修正案。

《反恐怖主义法》第十八条明文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对于如何保障该法律条款的实施,中共全国人大2014年11月公布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中有详细的规定。草案第十五条要求: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电信和互联网的设计、建设和运行中预设技术接口,将密码方案报密码主管部门审查。未预设技术接口,或者未报审密码方案的,相关产品或者技术不得投入使用。已经投入使用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业务、互联网服务的,应当将相关设备、境内用户数据留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拒不留存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服务。”

该草案条款公布后,引来欧美国家政府、国会和商会的不断谴责。批评者认为,这等于要求海内外电信业者无条件向中共公开所有资讯,包括泄露用户隐私、允许政府监视监听、自曝产品敏感信息和加密解密专利技术等,其冲击不仅波及电信业界,而且及于所有电信用户,关乎所有人的基本权利。

迫于国际压力,中共把草案第十五条的规定大幅浓缩成正式法律的第十八条。

虽然正式法律条文的语气有所缓和,表述较为含蓄,但是外界怀疑,中共只是对草案进行了文字表面的“模糊包装”,实际上仍将秘密推行草案条款,以保证正式法律中有关电信业者为政府“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得以有效实施。

事实上,近年来中国电信企业生产的手机、电脑、路由器等电信设备,不断曝出被预装监控后门的丑闻。2017年7月,苹果公司被迫将其中国iCloud服务的服务器迁到中国贵州。

目前,美国正在极力敦促盟友在未来5G网络建设中禁用华为设备和技术。西方提起华为的安全威胁时,经常引述中共2017年《国家情报法》的规定,即中共情报工作机构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支持、协助和配合中共的情报工作,不管是在境内还是境外。

在对美国的舆论反击中,华为经常要求对方提供有关华为替中共从事间谍活动的证据。对此,一名欧洲官员举例说明这不需要证据,就好比如果高度怀疑一家饭店的卫生不过关,顾客自然有权决定不到这家饭店用餐。

来源:新唐人记者栗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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