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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检察长长期吸毒 充当黑社会老大

2019年05月06日 10:46 PDF版 分享转发

打击犯罪的公检法司官员,他们不但充当的保护伞,而且还亲自充当黑社会头目。(Feng Li/)

中共省鸡西市原副、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刘立,不仅被通报长期吸食毒品,充当家族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且还是黑社会的“头目”。此前也有不少中共公检法司官员充当黑社会头目。

中共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5月5日通报,刘立在任鸡西市恒山区、鸡冠区检察院检察长,鸡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除利用职权索取巨额财物,大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外,他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长期吸食毒品”。

通报称,刘立长期组织、参与、纵容家族黑恶势力并充当“保护伞”,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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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被开除中共党籍,取消退休待遇;被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去年11月10日,官方曾通报,当局打掉了鸡西市以刘氏兄弟(刘立、刘刚、刘强)为首、王洪军、张振义、李春胜、李敬忠、包广辉、郑福辉、李廷茂等人组成的涉嫌违法犯罪团伙。

刘立1965年3月生,是鸡西本地人,长期在鸡西市检察系统工作:2000年10月任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副检察长,2003年4月任鸡西市恒山区检察院检察长,2010年1月任鸡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4年7月退休。

《北京青年报》报导说,刘立不仅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还是黑社会“头目”,而且是家族黑恶势力,这样的情况,非常罕见。

在中共对长达20年的镇压和迫害中,中共司法界一直是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同时也是检察院人员恶报被明慧网报导出来的案例逾2万,刘立是其中一例。

刘立长期在区、市级检察院任职,从1999年10月至2014年7月退休,前后任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技术科科长、鸡冠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恒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鸡冠区检察院检察长、鸡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鸡冠区检察院检察长、鸡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期内,刘立非法起诉和判刑法轮功学员。

2009年5月14日,王新春等3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在家中被绑架。11月10日,鸡冠区法院非法庭审3人,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公诉人洋相出尽、漏洞多多,捏造的事实破绽百出。法院在对公安伪造的笔录、证据不符、刑讯逼供、法条不当等严重违法问题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公然枉法判王新春9年,刘学刚和仲丽各8年的重刑。

对于刘立遭恶报的表面原因,刘立充当黑恶势力团伙头目,并不是中共公检法司官员首次充当黑恶势力头目,此前已有多起类似案件。

今年4月,中共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前副局长陈先福领导的黑社会团伙被抓,被抓人员包括陈先福、陈先照、陈先光三兄弟为首的31名成员。当局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员资产高达4,300万元(人民币),扣押涉案车辆22辆、刀具2把及一批金银首饰、烟酒等。

陈先福被抓时,还叫嚣:“善待你们的战友,我曾经是一等功臣”。

陈先福曾任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副局长,分管刑侦,三四年前主动辞职,专职当。早在2006年,就形成以陈先福为首的黑社会团伙,他们用暴力的手段在当地非法敛财,涉嫌非法采矿、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容留他人、贩卖毒品等行径,甚至插手当地基层组织选举。

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前常务副局长、市司法局局长文强,2010年7月被执行死刑。他不仅涉嫌受贿,而且也涉嫌家族黑社会,他“包庇、纵容的黑社会”就有他弟弟文兵之妻谢才萍。

来源:大纪元记者张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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