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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签署香港自治法制裁中国官员并终止香港优惠待遇

2020年07月15日 9:33 PDF版 分享转发

美国总统14日特别召开记者会宣布签署「自治法」,并签署行政命令,终止香港优惠待遇。

美国总统川普今天特别召开记者会宣布签署「法」,并签署行政命令,终止香港优惠待遇,以反制北京强推港区国安法。这是美国政府对北京的最新一项反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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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今天在白宫玫瑰园召开记者会,记者会一开始,川普就宣布已于下午签署日前经美国参众两院一致通过的「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

他表示,这项法律提供美国政府强有力的新工具,能让摧毁香港自由的个人与实体承担责任。对于香港发生的事大家看在眼里,局势不佳、自由被剥夺、权利也遭剥夺,香港已经无法再能与自由市场竞争,许多人可能会离开香港,美国也失去一个认真的对手。

川普并表示,已签署一项行政命令,终止给予香港的优惠待遇,香港将会受到和中国大陆相同待遇,不再享有特殊待遇,没有特殊经济待遇,也不再能从美国出口敏感技术到香港。

根据「香港自治法」明确规范,美国国务卿在法案生效90天内须向国会提交报告,点名致使无法履行「中英联合声明」与「基本法」中对港承诺的外籍人士。在这之后60天内,财政部长也须点名知情却仍与上述人士有大量资金往来的外国金融机构。

法案明定,上述人士遭点名后,美国总统得以(may)施行冻结资产、拒发签证或拒绝入境等制裁措施,但最晚一年内应(shall)实施制裁。由于名单可依情况随时更动,代表该人士若一年内没有被除名,就会面临遭强制制裁命运。

法案也要求总统在一年内,对遭点名外国金融机构实施法案中所列9项制裁的至少5项,并最晚在2年内采取全项制裁。可动用制裁包含禁止美国银行放款及提供信用额度、禁止美国公民大量投资或购买该机构股票或债券,及拒绝该机构管理人员或拥有控股权益股东入境等。

香港自治法于5月21日由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杜美(Pat Toomey)与民主党籍参议员范霍伦(Chris Van Hollen)首度提出后,短短不到2个月时间,迅速完成参众两院表决与总统签署生效,反映美国朝野都对北京于6月30日强行通过实施「港区国安法」的不安与谴责。

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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