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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地方债新规出台能否解危机?

2016年11月16日 11:54 PDF版 分享转发

14日发布《地府性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

办公厅14日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本台记者15日采访了海内外经济学者,他们认为该预案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问题。

《预案》明确,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分为I级(特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四个等级。Ⅳ级、Ⅲ级债务风险主要由市县政府自身化解;Ⅱ级、Ⅰ级债务风险,省级政府可予以适当救助。《预案》明确,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

美国南卡罗莱纳大学艾肯商学院讲座教授(John M. Olin Chair Professor in Business)博士表示,这是中共走投无路无可奈何的一个办法。

“中共这个时候出台这个显然是因为务看起来要失控了,因为以前各地政府官员在制造这些债务时是肆无忌惮的,他不太在意最后的债务怎么偿还,他知道上面中央政府不得不为他们背这个黑锅。现在看来上面说我不管了,是膨胀过度引发的中共断臂求生的举措。”

2015年底中共全国人大地方债调研报告显示,地方债存在规模大、增长快;政府变相融资;地方政府财力普遍不足;债务利率较高;举债权利与还债责任脱节等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未来可能出现事实上的破产。

2015年底台湾《中时报》报导称,大陆不仅部分省、地区的负债率超过100%,超过100多个市、400多个县的债务率同样超过100%。

谢田表示,严格按照金融条件资产和负债相比的话,很多地方政府已经破产了, “只不过是在支撑着而已。但是是不是像正常国家那样宣布破产,然后破产重组呢?这个我看中共还没有这个勇气。”

《预案》强调,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引发的风险事件,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

北京独立学者巩胜利认为,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地方政府减少债务可能有一些警示作用,但想从根源上减少债务可能是个难题。

“我看了它的公告,它自己统计的中国现在的税收大概是10万亿多点,债务是16万亿,已经大于政府的财政收入了,也就是说地方政府面临两个问题,一个是地方政府债台高筑,它要不要发展?要发展可能就要扩大债务,如果不扩大债务要不要往前推,或者是原地踏步走,以前的那样的发展势头都没有了。所以我讲它是两难的选择。”

谢田认为,该《预案》起不到什么实质的作用。
“关键它没有一个体制的保障,官员们也吃准了,中共政府担心整个中共体制会从下往上迅速破灭,所以每个人都在中共垮台之前尽可能的捞一笔,他吃准了上面害怕的这个心理弱点,所以他们也不害怕。现在中共的体制烂到这种程度,你不从根上把整个体制铲除的话,基本上没什么解决的办法了。”

年初一篇名为《中共地方债今年超5万亿 包装后卖给百姓》的网络文章指出,地方政府将地方债包装为投资理财产品后卖给百姓,达到转嫁风险的目的。一旦风险发生,地方法院、银行、信托公司、城建公司与地方政府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推卸责任。老百姓最终投诉无门,这也是近几年群体维权事件越来越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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